按照《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财政部《关于印发<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21〕18号)第27条及自治区民政厅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度各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㈠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
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安排博州5个项目,共计781万元,具体包括以下项目: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4个:一是博州精河县幸福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改造项目,使用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160万元;二是博州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双湖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改造项目,使用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160万元;三是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向阳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改造项目,使用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240万元;四是博州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使用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21万元。四项资金合计581万元。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增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供给服务能力,促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等重点民生实事的实施,提高当地有需求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
2.儿童福利类项目1个:博州救助管理站消防设施改造项目,使用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20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升机构服务能力。
㈡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安排博州10个项目,共计1251万元,具体包括以下项目:
1.老年福利类项目9个:一是阿拉山口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使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288万元;二是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文化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改造项目,使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160万元;三是博乐市克尔根卓街道快乐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改造项目,使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160万元;四是博乐市青得里街道街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改建项目,使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194万元;五是博乐市青达拉街道健康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改建项目,使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160万元;六是博乐市南城区街道镜湖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改建项目,使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116万元;七是博州购买20个老年人助餐“金色晚霞”服务示范项目,使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108万元;八是博州老年助餐设施设备一次性补助示范项目,使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50万元;九是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使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3万元。九项资金共计1239万元。通过项目实施,构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依托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或老年食堂等,引导第三方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
2.儿童福利类项目1个:“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项目,使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12万元。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受助特殊儿童的学习生活,减轻特殊儿童疾患困扰。
㈢自治区本级彩票公益金
2024年自治区本级彩票公益金安排博州10个项目,共计777万元,具体包括以下项目:
1.老年福利类项目3个:一是80周岁以上老年人生活补助和免费体检项目,使用自治区彩票公益金287万元;二是政府购买社会养老服务项目,使用自治区彩票公益金9万元;三是博州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使用自治区彩票公益金21万元。三项资金合计317万元。
2.儿童福利类项目2个:一是政府购买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服务示范项目,使用自治区彩票公益金115万元;二是博州阿拉山口市未成年人保护设施提升项目,使用自治区彩票公益金140万元。两项资金合计255万元。
3.社会救助类项目1个:政府购买社会救助事务性示范项目,使用自治区彩票公益金80万元。
4.社会事务类项目2个:一是政府购买精康融合行动服务项目,使用自治区彩票公益金40万元;二是政府购买“精康融合行动”人才孵化基地建设项目,使用自治区彩票公益金20万。两项资金合计60万元。
5.社会工作类项目1个: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孵化服务项目,使用自治区彩票公益金45万元。
6.标准化类项目1个:政府购买民政标准化建设项目,使用自治区彩票公益金20万元。
上述资金均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方式,直接拨付至县(市)及项目单位使用。通过项目实施,提升了当地社会救助、养老、精神障碍和儿童基础设施设备保障和服务能力及社会工作服务水平,推动当地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二、州本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3
2024年州本级彩票公益金安排1个项目,共计25万元,具体包括以下项目:
老年福利类项目1个:乡镇农村幸福大院运转经费,使用本级彩票公益金25万元。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农村幸福大院运营可持续性。
欢迎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地关注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关心全州民政事业发展。
审核人:艾斯哈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