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成国是我们养老院第一个领取消费补贴的老人,这笔钱可以用来抵消他在养老院的日常费用。”1月8日,博乐市爱康康养中心护工张智勇告诉记者。
夏成国成功领取的养老消费补贴,是自2026年1月1日起首次在全疆范围内启动面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符合条件的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将以电子消费券形式获得补贴,每人每月最高可抵扣800元,项目初步实施期限为1年。
该项目依据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启动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要求实施。补贴对象为60周岁及以上、在新疆居住且经评估达到中度及以上失能等级的老年人,不受户籍限制。此举推动了更多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享受到普惠、优质的养老服务。
据了解,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将通过“民政通”小程序及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月发放。经评估审核符合条件后,老年人将在个人账户中收到首月电子消费券,后续每月自动发放当月消费券。电子消费券可用于抵扣补贴项目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消费,抵扣比例一般为消费金额的30%至60%,具体比例与额度将在券面注明。消费券有效期为1个月,当月发放、当月使用,次月自动失效。

当前,博州、博乐市民政局参照民政部确定的补贴范围,明确了涵盖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居家社区服务,以及机构长期入住和短期“喘息服务”(30天以内)在内的14项补贴项目。
博乐市爱康康养中心院长李智梅说:“这项消费补贴工作已经在我们中心全面铺开,中心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较多,目前均在逐步申领中。”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以及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暂不纳入此次补贴范围。此外,本次补贴可与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叠加享受。对于符合补贴范围的养老服务消费,在扣除已享受的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部分仍可按规定比例使用电子消费券进行抵扣。
审核人:敬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