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司法局,州直各行政执法单位: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根据自治州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博州本级2022年度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予以公布,请抓好贯彻落实。
各单位要全面深入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及时将本单位承诺制事项清单、承诺书范本在网站、办事大厅或窗口进行公示。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要将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对申请人承诺已符合告知条件、标准、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法律责任的,不得再索要有关证明。各单位要针对证明事项的特点,分类确定核查办法,认真做好核查工作,确保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附件:博州本级2022年度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
附件:
博州本级2022年度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
序号 |
承办单位 |
行政事项名称 |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 事项 |
备注 |
1 |
博州林草局 |
权限内利用森林资源开展旅游活动或者建立森林公园的审批 |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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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博州林草局 |
权限内使用林地的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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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博州林草局 |
临时占用草原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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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博州林草局 |
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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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博州林草局 |
权限内对采集、收购、出售、利用野生动植物的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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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博州林草局 |
权限内国家和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的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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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博州林草局 |
权限内特许猎捕证的 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持枪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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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博州林草局 |
风景名胜区、天山自然遗产地内开展活动的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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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博州林草局 |
风景名胜区、天山自然遗产地重大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核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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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承办单位 |
行政事项名称 |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 事项 |
备注 |
10 |
博州林草局 |
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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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博州医疗保障局 |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
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死亡支取的需提供继承人身份证、银行卡账户信息,通过数据共享无法查询死亡信息的应提供个人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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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博州医疗保障局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
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本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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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博州医疗保障局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
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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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博州医疗保障局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
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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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博州医疗保障局 |
门诊费用报销 |
因就医地定点医院未接入国家异地就医平台而造成无法即时结算的参保人员(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无法提供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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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博州医疗保障局 |
住院费用报销 |
因就医地定点医院未接入国家异地就医平台而造成无法即时结算的参保人(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无法提供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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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承办单位 |
行政事项名称 |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 事项 |
备注 |
17 |
博州医疗保障局 |
产前检查费支付 |
职工(含男职工无劳动收入配偶)符合生育享受规定,发生产前检查费无法即时结算的参保人(①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②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相互提供证明材料。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平台如无法通过其他部门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等,由办理人提供,无法提供的,需提供个人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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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博州医疗保障局 |
生育医疗费支付 |
职工(含男职工无劳动收入配偶)符合生育享受规定,发生产前检查费无法即时结算的参保人(①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②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相互提供证明材料。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平台如无法通过其他部门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等,由办理人提供,无法提供的,需提供个人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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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博州医疗保障局 |
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
职工(含男职工无劳动收入配偶)符合生育享受规定,发生生育医疗费无法即时结算的参保人(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相互提供证明材料。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平台如无法通过其他部门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等,由办理人提供,无法提供的,需提供个人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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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博州医疗保障局 |
生育津贴支付 |
职工符合生育享受规定,发生生育津贴无法即时结算的参保人员(①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②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相互提供证明材料。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平台如无法通过其他部门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等,由办理人提供,无法提供的,需提供个人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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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承办单位 |
行政事项名称 |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 事项 |
备注 |
21 |
博州税务局 |
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申报享受减征契税政策 |
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已婚的提供)等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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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博州税务局 |
棚户区被征收人首次购买改造安置住房,申报享受减征契税政策 |
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已婚的提供)等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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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博州税务局 |
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教育机构,其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的,申报享受免征契税政策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的办学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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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博州税务局 |
企业取得境外分支机构的营业利润所得,申报抵免境外所得税收 |
分支机构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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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博州税务局 |
企业申报享受税收饶让抵免 |
企业在境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证明或有关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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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博州税务局 |
纳税人办理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手续 |
相关部门核准企业股权变更事项证明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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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博州民政局 |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
场地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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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博州民政局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
场地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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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曾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