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和自治区司法厅有力指导下,博州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和听取自治区、兵团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实施方案,将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㈠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自治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方案》《博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自治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学法考法机制,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全覆盖。严格落实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州、县市政府常务会集中学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18次,举办宪法、法律知识专题讲座12次,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用法治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研究制定深入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州的实施方案、2023年自治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政府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州政府主要领导坚决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定期调度、督导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多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三是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召开自治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动员部署会,印发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指标体系责任分解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博乐市被列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综合候选地区名单。四是加大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力度。对4个县市、46个州直部门开展实地督察,并结合主题教育开展督察整改“回头看”,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以法治政府建设中期评估为契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自查自评,截至目前,法治政府建设75项任务已完成68项,稳步推进7项,实施效果整体良好。
㈡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一是政务服务“三化”建设提标提质。召开政务服务观摩会4次,打造政务(便民)服务大厅示范点23个,博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精河县政务服务中心荣获2022年度自治区政务服务标杆大厅称号;采用“1+4”的管理服务模式将车管、医保、住房公积金、人社四个分中心纳入统一管理范围;积极推广“综窗受理+帮办代办”便民服务模式,全州实现“分类综窗”“全科窗口”,122项事项下放基层,延时服务、预约服务、邀约服务等个性化服务初显成效,逐步形成“15分钟政务服务圈”。二是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走深走实。市监、人社、医保等14个部门业务系统信息互联,2707项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报审材料、办理时限压减率分别达41%、73%,认领发布的3993项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99.19%、移动端可办率77.39%;提升“一件事一次办”专窗、“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跨省通办”窗口功能,187项事项实现“全州通办”“疆内通办”“跨省通办”,为企业群众解决“办不成事”问题70余件,18个“一件事一次办”主题套餐全部落地运行,2023年以来,累计办理事项8433件。三是营商环境优化向深向前。在全疆率先探索推出“企业设立一站式服务大礼包”,实现企业开办“拎包入驻”“鸣锣开市”,累计为企业发放“大礼包”183个。扩展24小时自助服务功能,建成涵盖公安、税务、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事项的州县两级自助服务区。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落实民生诉求“加速办”、企业诉求“靠前办”、权属不清“研判办”、舆情热点“跟踪办”、重复诉求“提级办”、逾期诉求“监督办”、兵团诉求“联动办”工作机制,累计受理企业群众诉求86221件,办结85979件,办结率99.72%,满意率91.29%。四是公共资源交易公平公正。全面实施“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2023年完成各类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1151宗,总交易额196.41亿元,其中全流程电子化项目1103宗,占比达95.83%;“不见面”开标项目964宗,占比达83.75%;远程异地评标项目15宗,交易金额10.51亿元;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项目及免收投标保证金惠企政策,累计免收投标保证金626笔,减免投标保证金1.26亿元;实现电子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缴纳485宗,累计为企业减负1.63亿元。五是企业权益保护见行见效。认真落实《自治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0条措施》《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座谈会2次,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22家,查找法律风险点608个,为企业解决问题100余件。强化涉外法治建设,建立博州涉外律师人才库,开展普法宣传40场次,接待咨询300余人次,调解纠纷15件。
㈢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一是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围绕自治州改革发展稳定所需,加快推进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重点领域立法,认真编制并落实2023年行政立法工作计划《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城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颁布施行,《博州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3月1日施行。二是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等程序,邀请2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切实增强社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实效,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科学民主、过程公开。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智囊”作用,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库,全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三是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稳步推进。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关、法律关,认真落实文件统一登记、编号、发布和有效期制度。2023年,司法行政部门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28份,提出意见、建议85条。州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分别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6份,报备率100%。
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创新监管方式。推进联合监管,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2023年,全州双随机抽查检查各类市场主体244批次2782户。突出网络监管,将餐饮外卖平台与博州餐饮“红黑榜”动态管理相衔接,督导7家餐饮外卖平台对42期黑榜餐饮单位采取暂停营业3天的惩戒措施,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二是推行柔性执法。先后出台《自治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博州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清单适用办法》《博州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对38项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对17项市场监管领域涉嫌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2023年,共办理“首违不罚”案件58件,办理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案件22件。三是深化专项整治。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等突出问题,将道路交通和运输、劳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执法领域纳入自治州2023年法治督察范围,核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23个。
㈤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印发自治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重点加大对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和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截至目前,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9万余条,发布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43件。二是提升审计监督质效。坚持依法审计、廉洁审计、文明审计,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和严格责任落实,加大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审计力度,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全州累计完成审计(调查)项目44个,移送问题线索14件,提出审计建议117条。三是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制度优势和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在4个县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30个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申请代收点”,切实解决群众不愿不会不敢通过行政复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问题。2023年以来,全州复议机关办理复议案件42件,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10件。
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一是积极践行“枫桥经验”。持续壮大调解组织队伍,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28个,个人调解工作室42家,“法官工作室”26个。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和“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专项行动,累计调解各类基层矛盾纠纷6703件,调解成功6688件,调解成功率99.8%;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028次,排查纠纷817件,预防纠纷171件。二是扎实推进“八五”普法。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举办“法治宣传走基层”大宣讲活动530余场次,邀请45个单位走进“997说法时间”法治栏目开展以案释法207期,组织“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30期,受教育人数17.8万余人次。三是健全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4个,公共法律服务站30个,公共法律服务室345个。全州各村队(社区)与5家律师事务所28名执业律师、13个法律服务所65名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7名公证员签订法律顾问协议,“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100%全覆盖,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75件。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思想认识还需进一步提升。部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不足。二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水平有待提高。个别县市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重视不够,行政决策程序缺失、质量不高。三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全州各领域基层一线行政执法人员长期兼职、年龄老化现象较为突出,执法力量薄弱,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认真落实《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紧盯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着力破除影响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二是坚持领导述法和法治督察“双轮驱动”,围绕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目标任务和法治建设重难点问题,探索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机制,开展精准化“小切口”督察,强化结果运用,形成督考同向发力、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三是制定自治州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力争年内完成2部政府规章的立法任务,配合州人大完成博温赛旅游一体化等立法项目的调研论证、舆情风险评估工作,着力提升立法质量。四是积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不少于6次,设立涉企行政复议基层服务点,切实做到从“重管理”向“重服务”转变、从“重处罚”向“重指导”转变。五是认真落实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扎实开展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2024年底基本建成州、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六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与智慧城市建设深度融合,以博乐市为示范点,打造集法律服务要素集约化、专业化、智慧化于一体的法务中心。积极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充分发挥法律热线、网络、实体三大平台作用,建立覆盖城乡社区的全时空法律服务网络。七是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大力推进乡镇(街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提供支撑,在服务大局中彰显司法行政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