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司法局:
自治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管理信息平台试运行以来(一下简称“基层平台”),全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办公厅关于推广使用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管理信息平台的通知》(司办通〔2017〕87号)精神、落实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州司法局工作要求,全面实现与基层平台的互联互通。通过集中业务培训,各县(市)基本完成基层平台信息录入工作,但还存在数据不完善、录入不准确等问题,影响到基层平台作用的有效发挥。自治区司法厅要求2018年12月20日前完成司法所相关数据的录入,12月26日前完成人民调解相关数据的录入,为进一步做好平台信息录入和完善相关数据,确保按时完成司法行政所有数据的录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全国司法所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SF0017)》《全国人民调解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SF0018)》录入上传数据,确保各项录入的数据正确、完整。
二、认真组织,以县为单位对上报数据进行逐一核校,同时采取现场督导、书面通报等方式,督促各乡镇场(街道)
司法所及时上传数据。
三、各县(市)录入数据和上传数据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向自治区司法厅技术人员反馈。录入完成情况于2018年12月18日之前书面报州司法局。
四、各县(市)必须按期完成任务,凡未按规定完成基层平台信息录入或录入信息不规范不完整,州司法局将进行全州通报,同时,将通报情况报议各县(市)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联 系人:其其格 0909-2313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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