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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的通知

2019年09月18日 17:39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选树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各地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将开展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推荐评选工作。根据自治区司法厅的有关要求,为做好创新案例的推荐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案例的主要内容。推荐的案例是近年来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某一方面、某一领域(如谁执法谁普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青少年法治教育、法治乡村建设、基层依法治理、法治文化建设等)的实践探索,并取得了显著成效的创新案例。

    二、推荐案例原则。注重从基层挑选案例;注重选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案例;注重选报具有可评估的、实实在在社会效果的案例;注重选报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可复制可推广的案例。推荐案例要避免大而全、过于笼统和宏观。

    三、案例撰写要求。各县(市)司法局要根据地方实际,至少选报1个参评案例,按要求制作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申报材料要简明扼要,避免泛泛而谈、讲空话套话和穿靴戴帽,要多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推荐材料一律不得涉密,所引用的领导批示、文件、数据、事例等均宜公开。凡习近平总书记内部讲话和指示批示,未公开发情的,一律不能引用。

四、案例上报时间。各县(市)司法局要认真梳理和总结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本地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好经验和创新的举措、做法,并将其形成具有特色或创新的典型案例,于927日前将创新案例申报材料报自治州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纸质版材料需加盖公章后报送;电子版材料要发送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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