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选树“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各地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将开展“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推荐评选工作。根据自治区司法厅的有关要求,为做好创新案例的推荐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案例的主要内容。推荐的案例是近年来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某一方面、某一领域(如谁执法谁普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青少年法治教育、法治乡村建设、基层依法治理、法治文化建设等)的实践探索,并取得了显著成效的创新案例。
二、推荐案例原则。注重从基层挑选案例;注重选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案例;注重选报具有可评估的、实实在在社会效果的案例;注重选报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可复制可推广的案例。推荐案例要避免大而全、过于笼统和宏观。
三、案例撰写要求。各县(市)司法局要根据地方实际,至少选报1个参评案例,按要求制作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申报材料要简明扼要,避免泛泛而谈、讲空话套话和“穿靴戴帽”,要多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推荐材料一律不得涉密,所引用的领导批示、文件、数据、事例等均宜公开。凡习近平总书记内部讲话和指示批示,未公开发情的,一律不能引用。
四、案例上报时间。各县(市)司法局要认真梳理和总结“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本地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好经验和创新的举措、做法,并将其形成具有特色或创新的典型案例,于9月27日前将创新案例申报材料报自治州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纸质版材料需加盖公章后报送;电子版材料要发送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