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博州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保持定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防治、铁腕防治、科学防治,持续推动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进程,全力以赴保护“蓝天”“碧水”“净土”,以环境质量改善的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确保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博乐市空气质量优良比例为98.9%,较上年同比增加17.9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其中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77μg/m³,38μg/m³,去年同期为83μg/m³,50μg/m³,同比分别下降7.2、24个百分点。博州国控河流3个水质监测断面总体水质状况优,水质达标率为100%。赛里木湖国控断面水质为Ⅲ类,达标并保持稳定。博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饮用水水源地达到或优于Ⅲ类的饮用水水源个数及比例100%。
分解目标任务,持续推进蓝天保卫战进程。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自治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确保实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制定各县(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目标责任书》,与各县市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任务逐级分解到各县(市),落实到责任人。
加强对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监管。认真组织开展对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的督促检查,组织人员对未按规范开展检测工作的尾气检测公司进行调查,约谈公司负责人。通过联网监管、现场抽查、督查等手段加强检验机构监管,推进检验机构规范化运营。
开展扬尘产生企业现场专项巡查。对全州在建棚户区改造项目、农村安居工程等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扬尘治理、现场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抽查。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下发了《建设工程督办通知单》,要求各县(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提交复工申请的工程项目,严格把关、逐个核查,做到合格一个,复工一个,并在《建筑工程复工申请核查表》上签署意见,将责任落实到人。对全州21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基本条件、设备设施、扬尘治理、安全等六个方面进行了现场督导检查。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20份,责令相关企业在整改期间,严禁生产销售产品,若企业在未整改完毕的情况下仍继续生产销售,将吊销企业资质。对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督导频率,依法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生产、运输、使用预拌混凝土以及检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
推进5万千瓦及以下燃煤机组关停任务进程。要求博乐市按照国家关停煤电机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企业签订《关停煤电机组协议书》,并做好关停核查确认工作。电力部门签订《关停煤电机组协议书》,并配合做好关停核查确认工作。相关企业要严格按照关停计划实施关停拆除工作,签订《关停煤电机组协议书》,确保装关停任务企业在2019年6月15日前至少拆除锅炉、汽轮机、发电机、输煤栈桥、冷却塔、烟囱中的任两项,并配合做好关停核查确认工作,确保安全、有序完成关停任务。
明确职责,深入推进碧水保卫战。自治州人民政府印发的《自治州水功能区监督管理细则》和《博州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明确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及入河排污口设置及监管职责。
加强艾比湖水量监测预警。根据《艾比湖入湖水量监测预警调度工作方案》,按月度对艾比湖入湖流量进行监测,持续调度,积极应对春旱和生态基流保障问题。推进 《自治州生态基流确定方案》报自治区水利厅集中审核。
推进河湖监管,确保因“河”施策。结合2018年度自治州河湖长制考核,将村级河道网格化管理纳入2019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草拟了《关于开展村(连)队河道(湖泊)责任区域划界工作的通知》,确保按期完成村队河段责任范围划界。启动编制《河湖三年整治行动方案》,自治州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512次,巡河1549公里,发现问题10项,已办结6项。开展了河湖长制推进工作及“清四乱”整治情况暗访工作,针对存在问题印发了《关于对全州重点河段暗访发现问题的通报》。为进一步加强河湖治理,4月15日印发《关于开展全州河湖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河道采砂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并积极指导各县市开展河湖整治专项行动。
线上开展河湖治理举报监管。依托自治区河湖长制综合管理平台,利用“河长通APP”、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高效、便捷、实时地开展河湖管理工作,实时收集群众反映的治水问题。通过线上线下联动,形成全民治水的良好氛围,为各级政府开展水资源管理、水污染防治提供可视化支撑。全州河湖长借助“河长通APP”完成对102条河流、5个湖泊、13座水库的电子化巡查。
深入调研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对全州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及农村污水处理情况展开调研,对调研中发现乡镇污水处理缺乏标准,运营不规范,进厂污水少、不能正常运转、缺乏污泥处理处置经验和方案、乡镇污水厂专业水平低,专业人才缺乏,需要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等问题,深入分析,多方论证,提出了下一步工作任务及努力方向。
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编制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进一步加强水源地保护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对自治州8个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详细调研检查,召开了博州2019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会议。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金鹏就进一步做好自治州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隐患排查工作。督促辖区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按规定制定报送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加强对产废单位管理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管,切实防范辖区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加强土壤环境监管重点企业监管。开展了土壤污染隐患排查,督导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土壤环境监测工作,全州16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分别对企业用地地块进行了监测,完成了土壤环境监测工作任务。
积极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积极组织开展2019-2020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编制了2019-2020年度水、大气、土壤、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及项目储备库清单。积极争取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加强环境监管。随机抽查污染源197个,其中:重点污染源 33 个,一般污染源164个。对全州重点污染源采取“双随机”模式进行现场检查,一季度共检查设施总台套数75台,现场检查总次数160人次,有效地促进了重点排污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转,提高了治污效果,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整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了全州集中供暖、城镇污水处理厂、化工等企业环境隐患排查境执法检查活动,共检查企业15家,对2家排污单位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对2家企业要求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