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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司法局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证件使用和申领换发工作

2019年05月30日 11:57  

 

 

近日,博州司法局下发了《关于开展自治州行政执法证件使用和申领换发工作的函》,对全州行政执法证件使用、申领和换发工作全面安排,具体部署,确保自治州机构改革完成后行政执法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一是明确证件核发、管理的主体。根据新组建的州司法局的职能,证件核发工作由自治州司法局统一组织,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各行政执法单位按分工具体组织实施。

    二是对涉改单位、考试未通过的人员专门提出要求。涉及机构重组或者职责调整的行政执法机关,统一换发新的行政执法证件,针对2018年未通过自治区在线考试人员或新增加的行政执法人员,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严格培训,统一组织考试,培训的内容和考试要符合自治区司法厅的规定要求。

三是对使用、申领和换发证件的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29号)规定,对换证范围、换证程序、换证要求、换发条件、信息录入、组织报送等作出具体规定和要求。做到严把申领人员资格,严控申领对象,杜绝为逃避执法义务而应申领的不申领、不具备资格人员申领证件等问题发生。

申领换发行政执法证件工作,任务重、工作量大、涉及面广,为了确保自治州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换发工作,201811月份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的工作安排,已经组织对全州28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综合法律知识在线系统培训、测试。

通过此次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换发工作,建立和完善了本级、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档案,实现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了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换发效率,确保了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的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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