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司法局,州直各行政执法单位:
为全面掌握我州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动态,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总结、宣传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现就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信息报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内容
㈠基础信息类: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规划、总结、出台重要文件落实情况、重大活动开展情况等。
㈡ 工作信息类: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情况;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情况;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情况;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情况;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等。
㈢专题信息类: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对行政许可和备案事项实行清单管理的工作情况;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情况;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整合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工作情况等。
㈣ 理论研究类: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创新性方法;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对策等。
㈤其他类:能反映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成绩具有宣传、参考价值的信息。
二、信息报送标准及方式
㈠注重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当日信息当日报送,力求快速捕捉和展现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亮点,做到主题鲜明、特点突出、快速撰稿、快速报送。
㈡保证信息的数量和质量。各县(市)司法局、州直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在挖掘和收集信息上下功夫,每月20日前向州司法局报送不少于2条信息,并根据信息采用情况,在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核中予以适当加分。
㈢规范信息报送渠道。信息电子版通过OA系统报送至州司法局或者可通过电子邮箱直接报送,请注明XX单位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信息。
三、信息报送运用
㈠对各县(市)司法局、州直各行政执法单位报送的信息,经州司法局审稿后,对其中内容好、撰写质量高的信息,将报送自治区司法厅。
㈡州司法局对各县(市)司法局、州直各行政执法单位每月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进行全州通报。
㈢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信息报送情况将纳入年度法治政府绩效考核评分内容之一,从2021年3月起开始信息报送工作。
四、工作要求
㈠各县(市)司法局、州直各行政执法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落实分管领导,把信息报送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㈡各县(市)司法局、州直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坚持客观真实、及时发布和正面宣传的原则,对所报信息严格把关、去粗取精,力求多角度、全方位地展示工作新动态,宣传工作新亮点,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㈢ 各县(市)司法局、州直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建立信息员联络制度,明确信息报送人员,强化工作衔接,保障信息报送畅通。
联系人:高红 联系电话:0909-2313157
邮 箱:1336485616@qq.com
审核人:曾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