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博州司法局全面实施“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强化四项措施,打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法治人才队伍,助力基层依法治理水平提升,促进法治乡村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
建立“1+N”多元化结对机制,坚实筑牢“法律明白人”培养根基。博州印发《关于开展“1名村队(社区)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的通知》,优先从村(社区)“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长、中共党员等群体中遴选乡村“法律明白人”。在原1名法律顾问与多名“法律明白人”的基础上,发动驻村法官工作室、村警、专职人民调解员等力量也与“法律明白人”建立结对机制,通过视频或电话等方式进行常态化辅导,通过点对点“帮”、面对面“学”、手把手“带”,加强“法律明白人”综合能力培养。目前,全州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实现全覆盖;共培育“法律明白人”2973名,为全面推进基层治理提供了法治人才保证。
搭建“1+N”多层次工作平台,切实完善“法律明白人”培养机制。一是搭建工作平台。博州以基层模范司法所建设为着力点,推动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人民调解室与司法所一体规划、一体建设,实现资源共享、一站服务。将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室、人民调解室等场所打造成“1+N”行动密切协作、有效衔接的平台,定期交流信息、研究推进工作。二是搭建培训平台。组织“法律明白人”参加每月一次的“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各县(市)在第二十一个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期间,依托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法治讲座”,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对“法律明白人”开展法治培训。今年以来,各村(社区)共举办“1+N”行为法治培训36期,培训“法律明白人”1520人次。三是搭建实训平台。各县(市)通过组织“法律明白人”观摩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日常工作、参加旁听庭审等方式进行跟班实训,在观摩中不断提升“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素养。四是搭建实践平台。法律顾问、驻村法官、村警、人民调解员在开展法治宣传、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过程中,引导“法律明白人”共同参与,在具体实践中提升工作能力。
强化“1+N”多维度运行机制,充分彰显“法律明白人”团队优势。博州采取三项有力措施,充分发挥好“1+N”政策法规“讲解员”、法律服务“引导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意“传递员”、法治创建“参与员”的积极作用,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一是建立法治宣讲平台。利用每周一“法润博州·国旗下普法”活动,将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组织起来,积极参与各类法治宣传活动,用接地气的“大白话”说法,用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释法,不断增强普法的影响力、渗透力。二是实行矛盾纠纷联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群众需求,凝聚基层力量、联动部门力量、用好专业力量,实行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和人民调解员共同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持续向引导端和疏导端发力,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三是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各村(社区)积极发挥“1+N”组团式法律服务作用,及时向村(社区)“两委”提出法律意见、建议,参与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的制定,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法治乡村建设。今年以来,全州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意见353条,代写法律文书80余份,参与普法活动580余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370余人次,收集群众法律需求信息242条,帮助91名当事人获得法律援助。
建立“1+N”多样化保障机制,激发“法律明白人”工作热情。一是建立考核机制。博州将“1+N”行动落实情况纳入“八五”普法验收考核、法治建设绩效考核范围,推动“1+N”行动落到实处。二是建立激励机制。探索采取多种方式鼓励先进,选树和推广典型经验。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将“法律明白人”开展工作情况纳入村(居)民、党员积分制管理,额外设定一定分值的奖励积极,并可在“积分超市”领取米、面、油和洗护用品等生活物资,有的采取发放误工补助、人民调解案件补助等形式予以奖励,激发“法律明白人”工作的热情。
审核人: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