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州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把未成年人作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多措并举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一是利用“云视讯”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咨询室。依托各县(市)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30个,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建立全覆盖未成年人法律服务网络。通过法律服务人员坐班,现场接待来人来访、法律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并依托“云视讯”连线县、乡、村以视频、热线的服务形式开展工作,邀请专业人士,为青少年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6场次,受教育群众达150余人次。根据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特点,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未成年人权益主张权利申请法律援助。
二是发挥平台作用。充分发挥“12348”法律咨询专线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服务人员坐班的优势,对来电、来访的法律咨询,凡涉及未成年人权益方面的问题,第一时间直接解答、调处,对法律援助申请,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优先办理。
三是扎实做好司法鉴定工作。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加强司法鉴定管理与司法办案工作的衔接,在办理未成年人的鉴定案件中严格保密制度,严格程序履行,对家庭困难和特殊人群家庭,采取案件收费减免和援助政策。
三是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在全州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7个,其中妇女儿童专门的法律援助站2个。聘请青年律师担任法律援助工作者,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和人员保障。用“热心、耐心、细心、爱心”来疏导化解来访者的忧怨,为来访者答疑释惑,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
四是以“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为原则,不断强化服务功能,努力拓展法律援助工作。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窗口,印制彩色宣传海报与便民指南供当事人取阅。完善建立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首问负责等工作制度,积极推行律师值班制度,并接受当事人监督。通过设置等候区、接待区、办公室和青少年维权岗,保护当事人和涉及未成年人隐私。
五是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优先受理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法律援助,简化申请程序,指派优秀律师或法律工作者积极办理并做到全程跟踪监督和100%回访,最大限度维护其合法权益。
审核人:赛力克·加肯巴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