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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为基强治理 协同共治促平安 ——博州司法局助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构建新格局

2026年02月02日 11:32  州司法局

博州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定位,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融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矛盾化解等核心业务,构建起“法治引领、源头治理、多元协同、科技支撑”的工作格局。

一、基本情况

全州共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4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8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342个,实现法律服务网络全覆盖;组建人民调解委员会404个,调解员队伍达1725人,涵盖医患、物业等7个专业领域,矛盾纠纷化解率保持在98%以上;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200余场次,覆盖群众18余万人次。

二、主要做法

㈠以法治宣传为先导,筑牢思想防线。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化宣传体系,线下打造“法治文化广场”“法治长廊”等文化阵地1271个,基本实现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结合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在广场、小区、集市等场所,通过摆摊设点、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习惯;线上依托“法治博州”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普法短视频150余条、法律解读文章650余篇,累计阅读量超65万人次;推动国家机关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办以案释法“997说法时间”法治栏目,以当下广大群众最关心关注或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内容为重点,为大家出谋划策。

㈡以矛盾化解为核心,源头防范风险。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建立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分级预警、闭环处置”工作制度,每月开展一次全域性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类建立台账,实行“红黄绿”三色管理。深化诉调、警调、访调对接,在法院、公安派出所、信访局设立调解工作室35个,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多元化化解”。针对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常见纠纷,推广“背对背调解+面对面沟通”工作法;针对复杂疑难纠纷,组建由律师、法官、行业专家组成的调解专家库,累计化解重大矛盾纠纷156起,有效防范了案件发生。

㈢以协同共治为支撑,凝聚工作合力。严格落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疑难复杂案件共同会审制度,与法院、检察院、信访等部门积极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共同研究解决行政行为的矛盾和问题;深化“律所联企”“公证助企”行动,组织53名律师定期为企业提供合同审查、纠纷处理等法律服务149件次,防范化解经济领域风险;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治理,组建“法治志愿者服务队”350支,开展法治宣传、帮扶救助等志愿服务活动7600余场次,为基层治理注入强劲法治力量。

三、取得成效

㈠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通过常态化、精准化普法宣传,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明显增强,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日益浓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持续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达100%,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同比下降3.1%,法治成为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

㈡矛盾纠纷化解质效全面提高。多元化解机制的健全完善,实现了矛盾纠纷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从“分散化解”向“协同共治”的转变,大量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就地化解,有效减轻了司法和行政压力。2025年,诉讼案件同比下降82.6%,社会和谐稳定基础更加牢固。

㈢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的全面覆盖和服务模式的创新,让群众“足不出村(社区)”即可获得专业的法律帮助,法律服务的可及性和均等化水平显著提升。企业法律服务的精准对接,有效防范了经营风险,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得到市场主体的广泛认可。

四、下一步举措

㈠健全协同治理体系,凝聚工作合力。完善多部门联动机制,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公安、法院等部门数据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壁垒”;健全联席会议、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形成“分工负责、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创新社会参与机制,完善志愿服务激励政策,建立“积分兑换、评优表彰”等激励措施,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矛盾化解等工作;培育发展专业社会组织,鼓励成立行业调解协会、法治服务中心等机构,提升社会治理专业化水平。

㈡强化基层基础保障,筑牢工作根基。优化基层司法所人员配置,通过招录、选调、聘用等方式,充实基层法治队伍力量。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基层司法所、调解委员会办公场所、设备购置、人员培训等需求。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线上平台功能,实现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服务“一网通办”,提升服务便捷性。

㈢提升矛盾化解能力,防范化解风险。加强调解队伍专业化建设,建立调解员分级培训制度,定期开展法律知识、调解技巧等培训。深化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拓展诉调、警调、访调对接的深度和广度,强化指导,将调解组织建设落到实处,真正发挥作用,确保复杂疑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㈣创新法治宣传模式,增强教育实效。构建“精准化、常态化、趣味化”普法体系,深化“订单式普法”,依托大数据分析群众法律需求,

定制个性化普法内容;创新普法形式,推出法治动漫、普法情景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产品,利用短视频平台、直播等新媒体手段扩大宣传覆盖

面。加大重点区域和人群普法力度,在农村地区、偏远山区建设流动普法站,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送法上门”活动;针对老年人、流动人口

等群体,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劳动合同法等专题宣传,提升其自我保护意识和法治素养。

审核人:刘川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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