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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
文件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税务局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博州财法税〔2019〕5号
关于转发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税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税务局、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新财法税〔2019〕1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财税〔2019〕21号文件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作出相关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新财法税〔2019〕12号)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财 政 局 税 务 局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 2019年4月22日印
上一条:转发关于2019年财政扶贫资金3月份预算执行情况通报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指导意见实施方案的工作措施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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