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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财购〔2019〕5号
转发关于印发防范和惩治政府采购信息
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
(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自治州各委、办、局,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各县市财政,州采购中心:
现将财政部国库司制定《关于印发防范和惩治政府采购信息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财库便函﹝2018﹞575号)文件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
2019年4月15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 2019年4月15日印发
上一条: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自治区会计高端人才选拔考试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关于2019年度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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