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财预〔2019〕43号
关于配合做好专员办2018年度预决算
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州财政局相关科室:
财政部驻新疆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定于3月18日至4月19日,对博州2018年度预算和2017年度决算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配合做好专员办2018年度预决算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新财办预〔2019〕14号)要求,为配合做好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员办检查主要内容
㈠ 检查对象和范围。本次检查以2018年度预决算公开有关数据为基础。检查博州2018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并延伸抽查县(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专员办可延伸检查,重大问题追溯到以前年度。
㈡ 组织方式和时间安排。检查工作自2019年3月18日开始,2019年4月19日前结束。
㈢ 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及时性。重点关注政府预决算信息是否在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是否在本级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二是完整性。重点关注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决算报告、报表以及相关说明是否公开;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是否包括一般公共预决算、政府性基金预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是否将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决算报表及相关说明全部公开;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是否公开财政扶贫资金安排分配情况和政策办法等。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除外。三是细化程度。重点关注是否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等有关规定细化公开内容。四是公开方式。重点关注是否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是否在本级政府或财政部门门户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五是真实性。重点关注2017年度地方政府决算中支出列报是否存在不真实问题。抽查的支出科目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当中的“城乡社区支出”类级科目,以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当中“城乡社区支出”类级科目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级科目。
二、工作要求
㈠ 各县(市)财政局安排一名分管领导、预算股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领导和联络员,统筹做好综合协调和联络工作。
㈡ 重点检查县(市)要周密安排布置,积极主动配合,热情提供办公场所和检查资料,做到单位领导重视,相关人员在岗,工作场所固定,资料情况齐全,服务保障到位,配合做好专员办预决算公开检查各项工作。
㈢ 检查中遇到的问题,要客观向检查组同志反映情况、说明问题,争取检查组理解。重大问题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自治州财政局报告。
㈣ 即日起,组织本级单位及各县市开展自查工作,自查中出现的部门预决算问题于3月17日前完成整改,政府预决算问题于3月20日前完成整改,并将自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分别报州财政局预算科、国库科。
三、严肃追责问责
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是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各县(市)、各科室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预算法》的相关要求,积极参与预决算信息公开检查工作。检查中如发现预决算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及敷衍失责等问题的,将按照《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由各县(市)党委、人民政府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对自治州本级部门单位出现问题的,在追究部门相关责任的同时,追究对口业务科室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
2019年3月17日
抄送:本局领导。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 2019年3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