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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
文件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水利局
博州财农〔2019〕15号
关于转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细则(暂行)》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水利局: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 水利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细则(暂行)〉的通知》(新财农〔2019〕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财 政 局 水 利 局
2019年4月4日
抄送:局领导及相关科室。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 2019年4月4日印发
上一条:关于偿还亚行贷款新疆城市基础设施及环境改善项目(PRC-2420)第十二次本金及利息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对博州阿拉山口供水工程管理处关于哈拉吐鲁克水库工程坝后水电站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审核结果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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