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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好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落实河湖长制实施方案》的责任分工,自治州财政局积极落实保障工作经费。
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和河湖长制责任分工,河湖长制办公室工作经费等由自治区和各地州市县分级负责的要求,州财政根据湖泊巡查、日常管养、湖泊水质水量、水生态监测等工作实际开展的情况,2022年预算安排300万元用于水利规划编制和河湖长等相关工作给予经费保障。加大湖泊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资金投入。
审核人:王党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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