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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过渡期内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的监督管理,博州财政局对各县市衔接资金支付进展情况、农业资金支付进展情况、政府债券资金支付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促。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使用管理提出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财政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工作,充分发挥协调职能作用,积极与各项目主管部门沟通协调,督促推进项目建设,按照自治区支出序时进度要求,抢抓施工时间,确保各项目建设按期保质建成投用,加快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的支出进度。
二是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执行资金“闭环监管”机制,及时对接合作的社会资本落实责任,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拨付使用资金,根据项目进度,合理安排资金,自治区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预算执行情况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审核人:王党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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