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和政府过“紧日子”工作要求,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积极推进资产有效利用,盘活低效闲置资产,推动国有资产发挥最大效益。
一是加强领导,统一思想。结合财政部《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开展盘活国有资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州财政局制定印发了《关于自治州行政事业单位开展盘活国有资产工作的通知》,对2023年全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进行统筹安排,积极推进闲置、低效国有资产有效盘活。
二是全面覆盖,扎实盘点。全面盘点清理存量资产,重点摸清房屋、土地、车辆、办公设备家具、大型仪器等资产的使用状况,对清理出的低效、闲置资产,建立台账,形成待盘活资产清单。经盘点清查,全州共摸排出待盘活资产467件(台、栋),账面价值9359.58万元,力争于今年10月底前全面盘活。
三是加强督促,狠抓落实。积极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在充分保障正常工作运转的基础上,结合单位工作需要,制定资产盘活方案,并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盘活方案依法依规盘活资产。截至目前,已盘活国有资产6项,账面价值409万元。
四是积极盘活,推动发展。根据各部门单位报送低效、闲置资产清单,进一步梳理,将低效使用和闲置资产(含经营性资产),交州国资委、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充分研判形成盘活意见后,报请州人民政府审批,进一步壮大国有企业资本,更好地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审核人:张自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