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议、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博州财监〔2023〕3号)要求,开展博州本级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请被检查单位依法接受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现将被检查单位名单、检查重点内容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应急管理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工商业联合会、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开放大学。
二、进点检查时间
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
三、检查的依据及范围和重点内容
㈠检查的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检查。
㈡检查范围和重点。一是重点检查2022年度会计信息情况,根据检查需要,可延伸以前年度。二是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政府采购、财务管理、财务收支是否规范,财经纪律执行是否严肃等方面情况。并结合检查开展专题调研,深入推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执行,切实提高政府会计主体的会计信息质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腾平 联系电话0909-2317027
监督电话:0909-2315980
审核人:张自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