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政策,提升博州种粮农民积极性,博州财政局下达2023年度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535.24万元,补贴县市为博乐市530.7万元,温泉县1004.54万元。
具体补贴发放要求:
㈠落实公开公示制度。要严格落实补贴公开公示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补贴政策以及资金发放情况。补贴到户的资金发放情况应在本村(农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㈡强化资金监管。各县市要参照自治区统一规定的春小麦补贴标准、条件和程序,制定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实行逐级申报审核,严肃发放程序,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发生,确保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到户到人。
㈢做好政策宣传。向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各地要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者、补贴目的为稳定农民收入。要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一级干部,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补贴资金最终通过“一卡通”拨付到农户手中,并向社会公布。
审核人:王星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