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财政局深入落实7月7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三举措”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一是思想先导,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首次大型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本次全国经济普查将首次开展投入产出调查,较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调查内容增多、技术和安全要求提高、工作难度加大,对经费保障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博州财政局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立足工作实际,明确责任落实,支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强化沟通,形成工作合力。按照自治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我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博州政发〔2023〕8号)相关要求,明确了财政工作任务和具体分工,认真履行领导小组组成单位职责。切实加强与统计部门的沟通协作,本着厉行节约、精打细算的原则,积极对接,充分利用已有设备资源,结合普查工作需要,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提升普查质量。
三是履职尽责,加强资金监管。积极发挥财政部门预算执行监督作用,加强普查经费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普查经费支出范围和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注重控制成本,防止铺张浪费。全面加强普查经费的全过程绩效管理工作,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执行中实施绩效监控,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为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全程保障。
审核人:李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