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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自聘教师工资待遇,助力推动博州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博州财政局积极发挥财政作用,2023年拨付中小学和幼儿园自聘教师工资补助资金827万元,全州300名符合条件的教师享受此补助资金,其中:幼儿园教师213名、小学教师32名、初中教师22名、高中教师33人。
博州财政局要求各县市切实保障教师待遇,坚持将教师工资待遇作为财政民生投入的重中之重,统筹自有财力和中央、自治区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足额保障教师工资支出经费,持续巩固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成果,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下一步,博州财政加强对教师补助资金监督管理,完善绩效目标管理,进一步规范程序,聚集教育资金统筹安排,严格落实相关部署要求,提供有效的政策支持和有力的资金保障,带动各县市保障教育支出只增不减,全面提升博州教育事业更上一个台阶。
审核人:王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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