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博州财政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一网通办”、服务企业、专项整治、财政监管、廉政建设五个方面发力,不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今年以来,全州政府采购总交易金额192216万元。其中中标标项数514个,中标标项总金额84616万元,中小微企业交易占比97.57%,充分发挥了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导向作用。
一、改革攻坚有“深度”。自治州财政局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模式,整合资源,实现审核、备案等业务“一网通办”,不断促进政府采购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今年3月底,博州政府采购工作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实现电子化全流程,政府采购中小微企业交易占比始终保持在95%以上,渗透率稳居全疆前列。
二、服务企业有“温度”。一是全面落实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要求、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价格优惠等规定,不断加大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二是规范采购文件获取管理,消除中小企业准入门槛,免费向供应商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严禁在采购文件获取阶段违规设置资格审查或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三是规范政府采购支付,加快资金支付进度,降低中小企业交易成本。
三、专项整治有“强度”。积极消除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各项壁垒,扎实开展五个专项行动。一是前四个月对2021年度全州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进行监督评价,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和规范代理机构执业行为。二是三次牵头组织开展全州违规收取保证金清理和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做法的专项工作,努力消除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各项壁垒,全州共清退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730余万元,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竞争。三是州财政局与州公安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博州政府采购工作领域公平、公正、阳光、透明。
四、财政监管有“力度”。一是依托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从“源头”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督促采购强化内控机制建设,明确采购活动开始前,采购人应当准确、完整编制并备案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规格型号和服务要求等内容,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计划组织开展采购活动。二是加大对采购单位、代理机构等的政策宣传和培训,通过开展专题培训、“997”法治宣讲、“营商零距离”等栏目宣讲,努力提升政府采购当事人政策理解和业务能力水平。三是严格规范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程序,依法依规启动监督检查、调取证据等程序,确保政府采购程序合法合规,结果公平、公正。
五、廉政建设有“硬度”。一是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局党组与各科室签订廉政承诺书,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强化财政干部廉洁自律约束,筑牢廉政根基。二是组织开展自治州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廉政工作会议,通过纪检监察组和局领导提要求、财政监管人员讲课、集采中心与社会代理机构经验交流、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现场签署廉政承诺书等五个环节,教育引导代理机构自觉抵制和防范政府采购领域廉政风险,推动博州政府采购领域廉政建设工作纵深发展。
审核人:明新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