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博州财政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有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迅速启动专项检查工作。按照自治区工作要求,迅速启动专项整治工作,依规对本次抽取的14家代理机构(代理机构10家,4家采购中心)实施现场检查,要求各代理机构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并形成书面报告。财政部门通过对代理机构自查报告初审、现场检查等方式,重点检查政府采购项目中是否存在采购文件设置差别歧视条款、违规收费或逾期不退还保证金、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问题。
二是履职尽责,做好职能部门对接。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财政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联系,形成监管合力。按照属地原则,财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内政府采购活动开展重点检查,并将涉及线索及时移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实,并依规处理,涉及构成犯罪的案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积极探索,建立专项治理长效机制。博州财政局将问题清单汇总,以工作提醒的方式下发至各代理机构,并要求各代理机构对照问题清单、逐条检查、举一反三,认真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形成对照检查整改材料,按时报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对于历次检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专项治理长效机制,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形成有效震慑和监督检查合力,确保以整治促提升,以整治促高效,净化政府采购市场。
审核人:李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