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监督是依法依规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的财政、财务、会计活动实施的监督。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博州财政切实履行财会监督职能作用,按照“加强依法监督、推动严格执法、提升规范水平、强化闭环管理、发扬斗争精神”总体要求,以开展财会监督检查为抓手,提升财会监督效能,更好的发挥财会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基础性、支持性作用。
加强组织领导,积极落实主责监督要求。成立博州财会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深刻领会《意见》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重要论述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健全完善财会监督机制的顶层设计。牵头组织对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预算管理监督,推动构建完善综合统筹、规范透明、约束有力、讲求绩效、持续安全的现代预算制度,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对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监督,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规范财务管理,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加强对会计行为的监督,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强化监督检查措施,提高监督工作效率。坚持“服务、监管、管理、协调”理念,采取专项监督和日常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运用实地检查、现场盘点、检查往来款项、抽查财务票据、核对明细、追查资金来源、内查外调、分析对比等办法,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将财会监督成果作为预算管理、政策调整、资金安排、制度建设的重要依据,不断完善日常监督成果与预算管理紧密衔接的工作机制。
切实履行财政监管职责,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每年对各县市财政预算管理、财政收支、政府债券、基层三保、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制度、财经纪律执行等方面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每年对州本级部门单位及企业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三公”经费、会计核算、年度财务收支、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公务卡支付管理等是否真实合法,会计报表是否完整,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重点关注企业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严厉查处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同时关注是否有代理记账机构参与上述相关违法行为。根据财政监督内容和各自工作职责,结合归口管理单位实际,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检查+调研”等方法,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用好预算执行监控模块,推进财政业务动态管控、自动预警,逐步实现高效监督。
审核人:那生巴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