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强化信息公开监管,扎实开展妨碍公平竞争专项工作,力促市场主体轻装上阵、健康发展。截至目前,全州政府采购总交易金额57708万元,其中中标标项数117个,中标标项总金额23468万,中小微企业交易占比98.54%,充分发挥了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政策导向作用。
一是保障市场主体权益,实现信息公开工作。为深入贯彻中央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博州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的通知》(博州财购〔2024〕4号),对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要求,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发布媒体。严格要求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强化法治意识,对采购意向、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合同公告、终止、更正公告、等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应当及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开。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州财政局联合州公安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2023年度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筛选名单、开展自查、书面审查等六个阶段,扎实推进博州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有错必改、违法必究,持续优化博州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三是强化政策扶持,确保政策落实落地落细。认真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精神,落实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要求、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价格优惠等规定,扩大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规模,助力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印发《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进一步推动开展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启动并积极推进博州地区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进一步降低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全面提升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竞争力,切实发挥政府采购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功能作用。
四是优化采购流程,政府采购规范有序、阳光透明。全面推进实现自治州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工作,深入推进自治州“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做到“线下无交易、采购全监管、信息公开”,有效提升政府采购监管能力、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互联网式监管”,整合资源,优化采购流程,有效节约政府采购时间成本,审核、备案等业务“一网通办”,实现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路”的目标。
审核人:明新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