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博州财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推进依法行政、促进规范执法、深化法治宣传为重点,健全普法工作机制,落实普法责任,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宣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组织保障,明确普法任务
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普法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明确由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总责,局党组其他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具体负责抓落实,并制定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已向社会公布。对重大行政决策开展合法性审查,落实集体讨论制度,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财政法治建设重大工作。2024年,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并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到年终述职,把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一项重要内容。二是局党组始终坚持财政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2024年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40次,专题工作会议14次,收支调度会36次,确保财政各项工作有序落实。三是自治州财政依法、足额安排法治工作经费,将法治经费纳入年初财政预算,同时,不断加强经费的跟踪管理,保证经费落实,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得到坚实有力的经费保障。
二、强化系统学法,提升法治能力
一是健全领导干部学法机制,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和自治州党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2024年学习研讨14次,参与学习人数70余人次。加强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开展中心组主题教育专题学习24次,交流研讨14次,读书班学习1次,专题党课3次。二是组织办好财会人员法治引领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工作。2024年共举办四期“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人员199人次。通过各类培训,用法治引领业务,持续提高我州财会人员业务能力、政策水平和综合素质。三是依托“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讲座、领导干部在线学习平台、网络学院和“新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法治博州”微信公众号,实现我局干部职工、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学习培训考试全覆盖。四是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宪法法律宣传月”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并利用微信、标语、展板等多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及财政法律法规,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五是多形式开展学习宣传培训,局主要领导到“访惠聚”包联村队及下属单位开展法制宣讲,参播以案释法“997说法”栏目,通过抖音直播现场执法或情景再现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财政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今年开展学习宣传培训6场次,培训人员420余人次。六是成立“博州财政局普法志愿者队”,各业务科室普法志愿者将普法宣传融入财政日常工作,通过预算编制对接、行政执法现场检查等,广泛开展财税法律法规宣传。
三、法治引领改革,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坚决服从服务于自治州党委的决策部署。二是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机关党委作为机关党的建设专责机构,协助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分析报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以“四个走在前列”示范引领行动为载体,紧紧围绕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升党员工作能力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被评为2023年度“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四是推进财政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查。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博州政府网公示执法主体、权责清单、执法事项、执法流程等内容,定期公示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事项及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进一步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作为重点工作。健全普法宣传工作机制,进一步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拓展普法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为营造良好的财政法治环境而努力。
审核人: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