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博州财政局针对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履行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物管理具体职责的执行与落实状况展开了检查指导。2024年,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物管理工作方面持续推进。
一是管理制度持续完善。博州财政局与机关事务局共同出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明确资产配置在数量、价格、使用年限等方面的标准,让资产配置更规范。
二是数据管控得以强化。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州财政局实现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物资产处置信息报送的互通共享,保障审批数据准确性。截至目前,已下达资产批复72 批次,涉及资产 3791 项,账面价值达 2995 万元。
三是公物仓建设工作积极推进: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依职责分工建立公物仓,统一管理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待盘活资产,实现闲置资产高效利用。截至目前,已通过公物仓对131 项国有资产进行了调剂使用。
下一步工作重点。通过此次检查指导,对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履行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物管理具体职责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了系统梳理。
一是制定细则。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加快制定出台自治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施细则,为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规范管理提供清晰、操作性强的实施依据,推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发展。
二是优化监管。探索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平台与机关事务管理局实物资产管理平台的信息共享互推机制,持续优化监督管理方式,丰富管理手段,细化管理要求,借助信息化共享减轻部门单位重复录入工作量,消除账实不符等风险隐患。
三是推进共享。依托资产管理信息平台,持续推进实物和虚拟公物仓建设,加大对闲置资产的集中管理与调配力度,促进国有资产的共享共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审核人:李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