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财政局积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对接自治区财政、农业农村部门,争取到位中央、自治区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3215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1198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20955万元,为完成2025年自治州乡村振兴建设工作奠定了财力基础。
一、基本情况
各县市紧紧围绕农牧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农牧民增收、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等重点方面计划实施项目66个。一是聚焦自治州农业产业发展,将补链延链强链作为重点,实施博乐市果蔬分拣建设项目(800万元)、温泉县安格里格镇牛羊屠宰加工项目(1141万元)等16个农牧业产业项目、计划投资6119万元;二是坚持把农民的“钱袋子”鼓起来作为项目的重要抓手,围绕种植业、养殖业、林果业、庭院经济、就业创业五个到户产业关键环节,会同发改部门以“工”为载体,兴“赈”之效,实施到户帮扶产业项目和以工代赈项目14个、计划投资4879万元;三是围绕补齐农村必要基础设施短板,坚持示范引领,点线面系统发展,打造自治区级重点示范村30个,计划投入20955万元。
脱贫人口的稳定就业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举措,目前,我州脱贫人口就业仍面临个体素质参差不齐、就业期望过高、帮扶政策落实难等问题。
二、采取的措施
一是政策支持与资金保障。政府通过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等方式,支持脱贫人口就业。例如,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企业可获得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还可增加补贴。此外,乡村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也为就业困难群体提供了兜底保障,补贴标准为400元/人/月。
二是产业与就业联动。培育2—3个主导产业,近3/4的脱贫人口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了利益联结机制。通过产业发展带动就业,脱贫人口的收入水平和就业稳定性显著提升。
三是技能培训与就业服务。各县市积极开展技能培训,提升脱贫人口的就业竞争力。例如,通过“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此外,政府还通过“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引导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提升就业能力。
四是劳务协作与区域帮扶。深化南北疆劳务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推动脱贫人口外出务工。
审核人:赵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