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信息

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大力优化营商环境

2025年02月20日 20:13  博州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博州财政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全面梳理检查事项,建立清单管理制度。对涉及企业的行政检查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建立了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规范检查行为,提高检查效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开展行政检查,做到依法检查、规范检查、文明检查。同时,加强对检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检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确保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加强协同配合,避免重复检查。建立了涉企行政检查协同配合机制,加强了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避免了重复检查和多头检查,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建立了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监督管理制度,加强了对检查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了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到位。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博州财政局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得到了有效规范,营商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为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下一步,博州财政局将继续加强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审核人:张磊

上一条:博州财政局多措并举提高行政政法经费保障水平
下一条:及时下达科普专项资金 为基层科普续航添力

关闭

扫一扫,用手机查看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中国政府网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香港
    澳门
    台湾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博乐市
    阿拉山口市
    精河县
    温泉县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信用博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