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30日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建立各级人民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要求,结合财政部关于做好2024年国有资产报告部署安排及《自治州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博州人常办发〔2024〕7号)有关要求,自治州财政局牵头,会同州国资委、州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形成了《自治州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治州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23年末,自治州国有资产总额1466.25亿元,负债818.14亿元,净资产总额648.11亿元。其中:
1.自治州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047.27亿元,负债总额614.90亿元,净资产总额432.37亿元;
2.自治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215.35亿元,负债总额21.74亿元,净资产总额193.61亿元;
3.自治州地方金融企业资产情况(略)。
二、国有资产布局投向情况分析
㈠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布局投向情况
2023年自治州纳入汇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共150户。州本级纳统企业(含子公司)55家,各县市纳统企业95家。
从国有资本布局看,主要分布在粮食、交通、旅游、农业、建筑设计、城市建设、公交、水利、热力、融资平台以及公共服务等领域,大多为非生产类服务型企业,缺乏生产性实体企业。坚持以市场化手段持续推进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有序进退、提质增效,推动国有企业资本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初步形成“1+5+N”国企发展新格局。
㈡行政事业性资产分布情况
2023年度,自治州独立核算机构数567个,其中:行政单位247个,事业单位320个。其中自治州本级独立核算机构数134个,其中:行政单位62个,事业单位72个。
自治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15.35亿元,自治州本级资产总额48.35亿元,占资产总额22.45%;各县市资产总额167亿元,占资产总额77.55%。
三、国有资产经营情况分析
㈠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经营情况分析
2023年末,自治州国资纳统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8.97亿元,同比增长35.37%;利润总额亏损1.15亿元,同比下降129%;上交税费4.06亿元,同比下降8.35%;资产负债率58.7%,同比增长0.61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额47.2亿元,同比下降44.1%。
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和收入情况
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产共计359笔,账面金额14.42亿元。其中:转让资产13笔、账面金额8.93亿元;无偿划转资产169笔、账面金额4.48亿元;对外捐赠资产55笔、账面金额0.09亿元;报废报损核销资产122笔、账面金额0.92亿元。
资产处置收益8.439亿元,其中资产有偿使用收益0.009亿元,资产处置收益8.43亿元。
四、国有资产监管情况
㈠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调整优化国企产业结构。强化顶层设计,科学布局我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产业架构。做大做强州国投平台,培育发展现代物流、文旅、建设、水发、粮食、能源等优势、新兴产业。一是以AA+评级提升为抓手,壮大做实州国投平台。二是整合良丰、鑫粮、乐博三家企业,合并同类业务,做大规模,完善产业链,完成博州粮农集团组建。三是积极布局矿产资源板块,由州国投出资组建博州国岩矿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参与竞买三宗探矿权,努力实现国有资源价值最大化。四是积极推进数字博州公司组建并开展业务,数字博州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挂牌运营。
2.积极参与自治州重大产业项目。一是积极参与“气化博州”项目。二是积极参与博州康养产业。三是积极跟进新能源项目,妥善处理博源公司三台5万千伏风力发电项目配套资本金和银行融资事宜。
3.国有企业改革持续深化。一是印发《博州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提出了推进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一系列改革举措。二是优化国企目标管理及绩效考核机制。实行国企分类管理差异化考核,落实国企年度绩效考核、经理人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等制度。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加强董事会建设,推行董事会决策事项清单制,规范董事会决策运行机制。
4.国资监管效能稳步提高。一是推进企业管理能力提升。加强对县(市)国资监管机构的政策指导,建立国有经济运行分析、国企改革月调度等机制。二是大力推进依法治企。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总法律顾问制度加强企业法务机构建设的意见》,推动各企业落实总法律顾问制度,确保企业决策部署及执行过程依法依规。三是大力开展调整核定企业主业、压减法人层级、减亏治亏、盘活处置资不抵债企业、整治虚假贸易、严处违规投资、处置“僵尸企业”等专项治理行动。
5.强化国企债务风险防控。一是提级管理,严控债务增量。制定工作规则,对各县市国企投资、融资、借款、担保事项的审核实行提级管理。二是多措并举,减少存量债务。提高国企自身偿债能力,通过企业转型升级,增强自身造血功能,提高国企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以企业发展增加盈利用于偿债。三是强化监管,常态化开展债务防范化解。强化负债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按照“谁决策、谁主责”的化债原则,明确债务责任主体,将企业负债率纳入监管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
6.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国资国企各级党组织会议的第一议题。二是把党的领导融入企业治理各环节,把党组织内嵌到企业治理结构之中,使符合条件的党组织班子成员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进入党委(党组),实现交叉任职。三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四是深入开展“三联融入”领航发展行动和“三学三亮三比”争先锋行动,持续创建“五个好”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打造“四个合格”党员队伍。五是及时召开国资国企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实“一岗双责”责任;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六是加强企业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选派国资国企4名骨干到自治区国资委、自治区国资企业挂职学习;选派5名国资国企干部参加自治区国资委、自治州党校和湖北省党校主题班次培训。
㈡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情况
2023年,博州财政局聚焦“八项措施”精准发力,建立配置科学、使用有效、处置规范、监督到位的资产管理体制机制,积极推进资产管理工作改革,全面规范国有资产监管,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能,促进博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高效。
2023年7月,自治区财政厅对博州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报工作予以通报表扬。同年12月,对博州本级、博乐市、温泉县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信息系统问题数据修正工作完成情况予以通报表扬。
1.聚焦报告制度发力。深入贯彻落实好人民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制度,博州财政局牵头国资、自然资源局、林草等相关部门,精心撰写年度国有资产综合报告,上报州人民政府,积极推进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落实,实现了州县市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全覆盖良好局面。
2.聚焦日常监督发力。一是坚持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相结合,规范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二是加强资产收入管理。资产处置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有关规定及时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先后印发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文件及工作提醒,对部门单位落实国有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制度建设、资产处置及资产出租等方面的规范管理予以督促提醒。
3.聚焦业务培训发力。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积极搭建学习平台,组织部门单位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夯实理论基础,不断提升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意识和能力水平。
4.聚焦信息化建设发力。加强国有资产“入口”和“出口”关的信息化动态监管,建立“全面、准确、动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及时提醒督促各部门单位按期报送国有资产月报,认真编制年报,确保资产数据报送及时、准确。积极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与2.0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融合,督促各部门单位核实清理存量资产。积极推进部门单位国有资产条码化管理工作。
5.聚焦专项工作发力。按照自治州党委政府安排,结合自治州实情,积极组织开展国有资产专项清查工作。一是牵头各县市财政部门、州直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开展了博州行政事业单位驻村工作队服务村队(社区)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和盘活利用工作。二是组织开展全州国有资产(国有企业资产、自治州地方金融企业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三是组织开展方舱医院等专项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6.聚焦资产盘活发力。坚持“过紧日子”思想,加强财政资源科学统筹和合理分配,聚焦四个重点领域开展低效闲置资产盘活专项行动,彻底摸清家底,着力盘活全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2023年,通过自用、调剂、处置等多种方式,全州行政事业单位共盘活闲置、低效国有资产7.11亿元,有效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率。
7.聚焦政策研究发力。坚持以制度促发展,结合博州实际,依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博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研究与制定。积极推动《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拟定《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三个管理办法。
8.聚焦资产管理改革发力。积极推进博州资产管理改革工作,理顺资产监督管理机制。2023年底,自治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物管理职能划转移交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进一步明确部门单位职责,构建起多部门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五、问题、措施及建议
㈠存在的主要问题
1.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有不足。我州国有企业无论是整体发展水平、还是个体规模和发展质量都有较大的差距和不足,在服务重大战略、引领高质量发展中作用发挥得还不够、能力还有欠缺。二是主责主业不够明确,资源配置过于分散,业务领域重复交叉。三是经营管理人才匮乏。据统计,全州国企领导人员中投融资、法律审计、企业管理、人资管理、工程技术等专业人才缺失,行政事业单位与国企之间缺乏流动机制。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县市、州直部门对国有资产规范管理的主体责任认识不足,责任感不够。二是资产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力量薄弱,资产管理人员流动性较大,队伍力量不稳定。三是部分部门单位内控管理制度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四是部分县市、州直部门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开展不及时不扎实,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况。五是县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存在机制体制不顺的问题。如县市机关事务服务部门为事业单位,无法履行行政事业性资产处置审批职能。
㈡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建议
1.国有企业管理方面。
一是坚持效益优先,努力实现经营业绩新突破。二是持续推进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加快构建“1+5+N”国企发展新体系。三是把握方向目标,深入实施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四是统筹发展与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五是提升国资监管效能,助力国企做强做优。
2.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加大各县市、各部门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意识,力促各项政策落地生根。二是夯实理论基础。搭建理论学习平台,组织开展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办法学习培训,不断提升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意识和能力水平。三是盘活存量资产。加强在用资产管理,依托资产管理信息,加大对闲置资产集中管理与调配,推动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四是强化监督检查。针对资产管理制度、基础管理工作等开展监督检查,注重监督检查结果运用,及时督促整改存在问题。五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进各部门单位认真履职,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能。
审核人:赵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