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自治州财政局紧紧围绕“平台+共享+治理”工作路径,以“国有资产精细化管理”为目标,从制度建设、一网通用、资源共享、清查盘点、报告质量等多方面发力,率先探索创新“一五五”工作法,解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新密码”,努力实现“健全制度、盘活利用、夯实根基、提高质量”的工作目标,扎实推动全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实现质效双提升。
一、强化平台管理,织密资产信息数据“一张网”
自治州财政局与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相互配合、密切协助,将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资产管理系统与机关事务信息平台资产管理系统互联互通、资产信息数据共享共用和业务协同办理,统一资产卡片信息字段、 样式和录入要求,按照统一入口、一次录入、共享共用的原则,通过财政系统与机关事务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资产信息数据共享共用和业务协同,形成数据同源、标准统一、业务协同的管理机制,推动信息化赋能资产管理精细化,数字化保障资产管理现代化,形成标准、规范、 高效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数据“一张网”。
二、强化资产管理,建立共享共用机制“五步法”
一是数据同源。财政系统为资产信息数据的统一入口, 以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数据为来源,形成资产卡片编号、 样式、内容标准统一的资产信息数据库。二是完善信息。各单位在财政系统中对存量资产卡片按照“应填尽填”的要求,补齐存放地点、保管部门、图片信息、使用人等缺失信息。三是共享共用。州财政局通过定期、实时传输数据等方式与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平台进行资产信息数据共享。四是数据衔接。财政系统中的办公用房、公务用车资产信息数据为共性基本信息,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履行办公用房、 公务用车资产管理职能,财政有权限查看使用相关数据,方便监督管理。五是统一变更。各单位因会计差错调整、卡片拆分、错误修正等在财政系统调整更新信息的,同步传至机关事务管理系统。
三、强化管理成效,建立协调办理机制“五衔接”
自治州财政局与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依据同一资产数据信息建立资产配置计划与预算、审批与监管、实物与账务管理等业务相衔接的协同机制。
一是资产配置计划与资产购置预算相衔接。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单位通用办公设备与家具资产年度配置计划、调整计划、临时新增(追加)计划提出批复意见,并同步至财政资产系统,州财政局根据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批复意见,研究提出预算安排的意见。二是资产审批业务与资产监管相衔接。各单位通过财政系统办理资产调拨、报废、出租出借、转让、置换、 捐赠等审批业务,在财政系统中选取相应资产卡片作为印证信息,同时将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文件报送州财政局。州财政局赋予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应的审批权限,并对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业务进行备案。三是资产共享调剂与公物仓业务相衔接。机关事务管理局通过财政系统完成对公物仓管理及资产共享调剂工作。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待盘活资产不同情况依法依规分类开展公物仓资产盘活利用管理工作。涉及公物仓资产审批业务的,按州本级国有资产管理、公物仓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办理,资产卡片按规定流程提交、变更、核销。四是资产统计与资产报告业务相衔接。州财政局将单位资产年度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及同口径分类资产信息数据,同步至州机关事务管理系统,作为资产统计报告编制审核依据,确保资产年度报告的同口径资产信息数据一致。五是监督管理与激励约束相衔接。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问题纳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将资产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资金安排、绩效考核挂钩联动,形成激励约束长效机制。定期开展资产清查。督促各部门单位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资产清查盘点,形成资产清查盘点报告,摸清家底,提升资产使用效能。
审核人: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