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部署要求,博州财政局立足职能定位,采取多项有力措施,全面加强政府采购和招商引资领域规范管理,推动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推进采购需求审查。博州财政局着重督促采购人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采购需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力度。通过严格审查,推动政府采购需求朝着科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为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奠定基础。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规范采购领域秩序。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博州地区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旨在全面排查并纠正各类违法违规现象,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确保政府采购活动依法依规进行。
三是推进电子化进程,提升采购透明度。持续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现从政府采购意向公开、采购预算、采购公告,到供应商投标、专家评审、结果公告及合同公告的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此举不仅提高了采购效率,更显著提升了政府采购的透明度,让采购过程更加公开、公正、公平。
四是落实招商法规,规范招商引资行为。严格落实招商引资法规制度,明确规范招商引资行为。严禁制定或承诺与企业缴纳税收或非税收入相关的财政优惠政策,如先征后返、列收列支、财政奖励或补贴,以及以代缴或给予补贴等形式减免土地出让收入等。从源头上杜绝违规优惠行为,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博州财政局通过以上一系列举措,在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范政府采购及招商引资行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地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审核人: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