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财政局紧扣自治州“1+2+6+12+1”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立足财政职能定位,以政策为引领、资金为支撑、服务为保障,精准发力补短板、多措并举促升级,为全州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财政动能。
一、加强政策赋能,激发企业活力
积极落实好《财政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3〕9号)《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等文件精神。配合商务部门积极争取并拨付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211.27万元,支持服务业重点领域,包括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农村网络零售业、乡镇商贸中心、县域商品和服务销售业、城乡消费品零售业等,鼓励引导批发业不断做强,持续推动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撬动社会资本加大对服务业领域的投资,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
二、强化金融服务,提升帮扶质效
持续发挥普惠金融对企业的推动作用,通过向金融机构注入资本金及设立风险补偿金,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继续在支小支农、主动降费让利等方面发挥效益,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进一步深化了普惠金融服务,切实为企业降低了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
三、抓实绩效评价,筑牢工作根基
落实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以“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为核心,构建“财政牵头、部门协同、第三方参与”的工作机制,细化“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全链条评价指标,精准把控资金使用合规性与实施成效,以科学评价倒逼资金提质增效,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政监管保障。
下一步,博州财政局将继续助力企业做大做强,提高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一是保持高强度投入,推动服务业跨越发展。保障财政投入强度,继续配合商务部门积极申报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切实减轻服务业企业负担,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为推动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二是提供高效能服务,提升资金保障监管能力。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措施,推动消费提质扩容。
审核人:陈福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