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春作首,万事行为先。新年伊始,博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紧紧锚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核心要求,立足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抓早抓实2026年工作谋划,以“三个加强、三个落实、三个创新”为总抓手,突出“快”字提速、“实”字筑基、“新”字破局,笃定前行吹响开局“冲锋号”,持续擦亮“政府采购先进监管单位”“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先进单位”招牌。
一、以“三个加强”强基固本,规范采购秩序提升监管效能
一是加强“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深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聚焦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采购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通过书面审查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代理机构及采购项目开展精准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同步针对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完善制度设计,堵塞管理漏洞,构建“整治—提升—规范”的长效机制,持续净化政府采购市场环境。二是加强常态化行政执法检查。畅通权益救济渠道,主动公开投诉受理电话、地址及投诉书范本,严格落实“有诉必应、依法处置”工作要求。深化“一案双查”制度,对投诉案件中涉及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共同违法的情形同步追责,处理结果全程公开公示,保障市场主体知情权与监督权。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推进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监管的专业性与公信力。三是加强跨部门协同监管。健全协同办案、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机制,凝聚监管合力破解重点难点问题。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供应商虚假认证证书、检测报告专项核查,会同公安部门严打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强化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作配合,严肃查处政府采购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网络。
二、以“三个落实”精准发力,推动政策落地赋能高质量发展
一是落实信息公开透明政策。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的通知》要求,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全面公开采购意向、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合同文本等全链条信息,2025年已公开采购意向577条、采购公告25206个、采购结果公告48581个、采购合同公告24792个。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竞争与监督的权利,营造阳光透明的竞争环境。二是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全面强化政府采购惠企纾困实效,对200万元以下货物服务、4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将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从30%以上提高至40%以上,其中小微企业占比不低于70%。提高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至10%—20%,工程类项目提升至6%—10%,推广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政策实施以来参与博州政府采购活动中有458户供应商选择电子保函服务,保额3057.49万元。三是落实面向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采购人是落实绿色采购的第一责任人,在采购需求论证、文件编制、履约验收等关键环节严格执行绿色低碳要求,确保政策落地。对获得绿色产品认证或符合政府绿色采购需求标准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或者强制采购,加大碳足迹较低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三、以“三个创新”提质增效,打造阳光采购发展新生态
一是创新制度规范体系。聚焦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绘制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6张标准化流程图,覆盖18个关键环节,为采购人员提供直观操作指引;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函》,从8个方面26项具体工作夯实主体责任,明确禁止化整为零拆分采购、差别化待遇等违规行为,从源头规避采购风险。建立采购专管员制度,强化部门内控机制建设。二是创新数字赋能模式。深化“政采云”平台应用,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率100%,涵盖预算备案、项目委托、线上报名、开标评标、合同管理等全链条线上操作,做到“线下无交易、采购全监管、信息全公开”。推进电子交易平台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公告跨平台同步公开,全面推行“不见面”开标模式,2025年以来432个项目均采用线上开标,节资率达24%,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路”。三是创新能力提升机制。建立政府采购季度“轮训”制度,通过线上专题培训、现场观摩会、廉政警示教育等形式,覆盖采购单位、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各类主体,提升政策理解与业务操作能力。组织参与全疆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培训,搭建行业交流平台,畅通技术咨询渠道,针对供应商操作难题提供线上指南与专线支持,全方位提升政府采购专业化水平,为自治州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审核人:李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