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自治区财政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博州财政局根据“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对2026年已到位的帮扶资金31909万元(博乐市11654万元、精河县3669万元、温泉县16586万元)项目进行梳理,进一步落实财政和行业部门主体责任,构建多元化的资金监管机制。
一、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闭环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帮扶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帮扶资金。
二、采取定期通报制度,以周通报和视频调度的方式,紧盯项目实施进度、资金分配、拨付下达、项目验收和后期管护。切实加强帮扶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和绩效管理。
三、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将项目资金监管与日常督查有机结合,全面掌握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督促落实。同时完善纪委、财政、审计等部门工作协查和信息共享制度,进一步加大项目全程审计监管力度,从源头上防止违纪违规事件发生。
采取社会监督、部门监管、绩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全过程、全方位、公开透明的资金监管模式,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确保自治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帮扶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审核人:陈福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