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进入长者版
网站支持Ipv6
注册 登录
博州财建〔2019〕28号
关于转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麦收购
贷款贴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博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博州分行、各县市财政局:
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麦收购贷款贴息管理暂行办法》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县市、各单位认真贯彻《关于印发<自治区小麦收储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18〕23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新粮财〔2018〕75号)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小麦收购贷款贴息工作,按照小麦收购贷款贴息工作的责任分工以及贴息资金申请、审核拨付的具体流程,精心安排周密组织,认真实施工作,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实用。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麦收购贷款贴息管理暂行办法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
2019年2月19日
抄送:本局领导,国库科,财政监督检查局。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 2019年2月19日印发
上一条:关于印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会计人员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及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