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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财预〔2019〕25号
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结果应用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预〔2018〕194号)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
2019年2月12日
抄送:本局领导,相关科室。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 2019年2月12日印发
上一条:关于转发《自治区预算绩效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自治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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