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财建〔2019〕23号
关于下达2018年重点防护林工程
中央基建投资绩效目标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
根据自治州发展改革委 自治州林业局《关于下达自治州重点防护林工程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博州发改行政〔2018〕111号)和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重点防护林工程中央基建投资绩效目标的通知》(博州财建〔2018〕50号)下达了你县市(单位)重点防护林工程项目资金_____万元。根据财政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现将重点防护林工程项目中央基建投资绩效目标下达你们(详见附件)。
请切实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预算执行中,对资金运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监控,确保专项资金取得实效。
预算执行中,请对资金运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监控,确保建设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细化、完善了绩效目标的县市,请报送自治州财政局(经建科)备案。预算执行结束后,应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上报自治州财政局。
附件1: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总表
附件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分解表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
2019年2月15日
抄送:州林业局。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 2019年2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