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稿信息
博州财政信息
第87期
博州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5月8日
博州财政局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
助推脱贫攻坚成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发挥实效,更好地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博州财政局切实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证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一、全面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
一是围绕脱贫攻坚总目标,强化资金保障。切实履行好预算安排、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监管等财政职责,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的管理和落实,确保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推进。二是狠抓政策措施落实。全面准确把握中央和自治区文件精神,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的贯彻落实,围绕扶贫资金使用全过程建立常态化的监管机制,将相关政策规定严格落实到具体工作环节中。对未入库的扶贫项目,一律不得安排扶贫资金。三是强化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通过财政扶贫资金监控平台加强对扶贫资金的动态监控,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堵塞资金使用管理漏洞,确保资金安全并发挥效益。四是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在提出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时要求县市必须同时明确项目预期绩效目标。财政部门定期开展绩效目标监控,及时反馈问题、督促整改,并在年终对项目进行整体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五是严格执行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州县财政部门将扶贫资金在资金总量、分配结果、使用方向和使用单位等方面及时进行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一是各县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缓慢,影响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支出进度;二是县级报账制实施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的情况,扶贫项目资金使用不够精准,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没有严格执行;三是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不齐全、档案资料不完善的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博州财政局切实从四个方面提升扶贫资金监管成效。一是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完善相关政策。
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研究制定财政扶贫资金管理问责办法,抓好关键环节监督措施的执行落实,堵塞制度漏洞。二是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考核,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升级扶贫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流程,推动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机制。三是进一步压实压紧监管责任。督促相关部门加强扶贫项目实施进度,解决“资金等项目”的问题,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并每月通报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进度,要求各县市把财政扶贫资金用到实处,切实解决贫困群众的实际困难,促进扶贫工作顺利推进。四是做好相关印证工作,对扶贫资金进行实时监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三个新增”的要求,做好脱贫攻坚资金安排,保证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并认真做好扶贫资金的公告公示工作,保证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全面加强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构建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建立扶贫资金总台账,将用于脱贫攻坚的财政资金全部纳入台账,实行精细化管理,解决实时监管到项目、到人、到企业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扶贫办 供稿)
联系电话:2317018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州党办信息科、督查科,州政办信息科、
督查科,州党委政法委,州纪检委,州党委组织部,州党委宣传
部,州扶贫办,本局领导,相关科室。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 2019年5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