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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扶贫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19年11月22日 18:49  州财政局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之年,也是博州实施脱贫攻坚三年巩固提升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为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博州财政局紧紧围绕“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切口小、发力准、效果好”的要求,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任务,走访调研了博乐市和温泉县扶贫资金管理项目,对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扶贫资金绩效管理以及扶贫项目进展情况等进行实地查看。

一、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现状

2017-2019年财政扶贫资金到位情况

1.2017年博州到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335.6万元(扶贫发展资金1622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583.6万元,国有贫困农牧林场资金130万元),其中:博乐市 2652.6万元、温泉县2725.5万元、精河县449.5万元,阿拉山口市505万元。

2.2018年博州到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425.5万元(扶贫发展资金1953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275.5万元,国有贫困农牧林场资金197万元),其中:博乐市 2453.3万元、温泉县2779.7万元、精河县687.5万元,阿拉山口市505万元。

3.2019年博州到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9168万元(扶贫发展资金6396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465万元,国有贫困农牧林场资金307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9000万元),其中:博乐市 11337万元、温泉县10831万元、精河县6500万元,阿拉山口市500万元。

2017-2019年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博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335.6万元共实施扶贫项目104个,分县市情况:博乐市2017年2652.6万元安排54个项目,其中扶贫发展资金实施项目16个,涉及4个乡镇18个村队574户贫困户1500多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实施38个项目,涉及6个乡镇场36个村3625户农牧民;温泉县2017年2725.5万元安排33个项目其中扶贫发展资金安排项目5个、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安排项目27个、国有贫困牧场资金安排项目1个;精河县2017年449.5万元安排12个项目,其中实施养殖项目8个,实施创业、就业、培训项目3个;实施大河沿子镇呼和哈夏村特色村寨建设项目1个,新建大门、围墙等基础设施。阿拉山口市2017年505万元安排5个项目,其中就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类项目2个, 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3个,分别是街道路改造工程、给水管网改造排水管网连通工程。

2.2018年博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187.5万元共实施扶贫项目81个,分县市情况:博乐市2018年2453.3万元安排33个项目,其中扶贫发展资金实施项目14个,涉及5个乡镇18个村队699户贫困户1500多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实施19个项目,涉及6个乡镇场18个村2854户农牧民;温泉县2018年2779.7万元安排31个项目其中扶贫发展资金安排项目11个、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安排项目19个、国有贫困牧场资金安排项目1个;精河县2018年449.5万元安排13个项目,其中实施养殖项目9个,625亩西葫芦种植项目1个,新建、改造滴灌池项目2个,特色林果业建设项目1个;阿拉山口市2018年505万元安排4个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均为给水管网工程。

3.2019年博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9168万元共实施扶贫项目89个,分县市情况:博乐市2019年11337万元安排40个项目,其中扶贫发展资金实施项目25个,涉及5个乡镇32个村队1598户贫困户3000多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实施12个项目,涉及5个乡镇12个村队742户贫困户2000多人,地方政府债券扶贫资金实施项目3个,涉及5个乡镇66个村队2382户贫困户;温泉县2019年10831万元安排40个项目其中扶贫发展资金安排项目 26个、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安排项目 9个、国有贫困牧场资金安排项目1个,地方政府债券扶贫资金实施项目3个;精河县2019年6500万元安排15个项目,其中农村道路建设项目3个,水利工程项目8个,扶贫产业基地建设项目3个,就业技能培训项目1个;阿拉山口市2019年500万元安排3个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分别为卫生整治工程、道路南延工程、老旧给水管网改造项目。

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取得的成效

2017年以来博州围绕贫困户脱贫“两不愁、三保障”,利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重点支持产业扶贫和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条件,解决了贫困村安全饮水、用电、道路等问题,通过技能培训提高了贫困户的就业能力,特色村寨建设、牲畜养殖、民族手工艺制作、资产受益分红、发展庭院经济等项目增收,改善了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7564户19712人。

一是通过安全饮水项目的实施,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健康状况,使受益群众的饮水安全得到保障,减少了水介传染病的发病率,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健康水平。在以前持续实施安全饮水项目建设的基础上,今年博乐市4个乡镇、温泉县2个乡镇、精河县3个乡镇实施了安全饮水项目,改善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解决了饮水难问题,从根本上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和生活质量。

二是通过的道路工程项目的实施,改善群众出行条件,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增强老百姓的幸福感。2019年各县市充分利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持脱贫攻坚项目,大力实施农村道路建设。其中博乐市投入3600万元新建5个乡镇22个村农村公路,建设里程70.9公里;精河县投入4000万元新建4个乡镇农村公路,建设里程76.1公里;温泉县投入3000万元新建5个乡镇场21个村队农村公路,建设里程51公里。通过新建村村通道路、村内道路等,农村公路交通环境明显改善,提升运输保障能力,为群众的出行提供便利。

三是通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作物收成得到保障,增加农民收入,逐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如温泉县2018年通过节水灌溉项目的实施,完成6550亩节水灌溉,提高节水效率,农作物全生育期灌水5-6次,比常规灌溉每亩节水30%左右,亩节约水费30元。其次,节约肥料,作物根外追肥可随水流通过施肥箱和各级输水管道最后滴施在作物根系周围,比常规施肥方法提高肥料利用率20%,进一步促进农业增效、增加贫困户收入。

四是通过特色产业扶贫项目的实施,多渠道多途径助贫困户增收。如博乐市青得里镇塔木根赞格村在通过发展养殖业,改善牧民养殖问题,增加项目区内牧民收入的同时,2019年又因地制宜的发展农户庭院经济,种植苹果树、葡萄树、杏树等作物,通过特产产业扶持每户每年可增收3000-5000元,进一步增加贫困户收入,提高生活质量,进而带动该村农牧业快速稳定发展,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任务。

五是通过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的实施,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提高农民收入为目的,不断增强农民自身“造血”功能,使其生活有保障、就业有门路,实现贫困人口稳就业促增收助脱贫。如博乐市小营盘镇牛羊市场建设项目为农牧民进行牛羊交易提供了便利场所,解决52户贫困户增收,同时带动周边村队村民参与畜牧养殖,方便就近交易。

六是通过就业培训项目的实施,提升贫困户就业技能,增加贫困户就业渠道,提高贫困户就业几率,是贫困户可以稳定就业,稳定脱贫。如温泉县2018年对103人具备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开展驾驶技能培训,通过培训增加了贫困户就业渠道,一年平均就业8个月,每户人均增收5000元以上。加强对贫困人口就业技能的培训,改变简单发物的扶持方式,激发了贫困户内生动力,使有劳动力贫困人员实现就业创收,进一步巩固扶贫效果。

加强扶贫资金监管提高绩效管理

博州财政建立扶贫资金闭环监管机制,通过财政扶贫资金监控平台,加强对扶贫资金预算执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控,实现扶贫资金“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的一体化监管模式。

一是狠抓政策措施落实。为确保扶贫资金精准使用、精准投入、精准落实,博州财政局严格落实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闭环监管制度办法》,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结合博州实际制定了贯彻落实办法,要求县市财政部门设立财政扶贫资金专账,对财政扶贫资金的筹集、分配和下达、支出和使用、动态监控和绩效管理等情况进行闭环监管。

二是建立领导责任分工制度。充分利用财政扶贫资金监控平台,实行州财政局领导分工负责县市财政局、县市财政局领导分工负责乡镇的监管责任。每天登录监控平台查看监控动态情况,对监控平台预警发现的扶贫资金未及时分配下达、资金疑似用于和脱贫攻坚无关的项目、资金未直接支付到中标企业存在挪用风险等问题,督促县市、乡镇限时整改到位,将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跟踪到底。

三是加强县市财政部门对扶贫资金的管理。对扶贫资金管理运行情况实行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严格执行报账程序,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应当实行政府采购规定要求的财政扶贫资金的项目,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和实施条例,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的规定办理。加强对项目的立项、启动、实施进度、完工验收等工作督促,严格执行自治区预算执行的制度办法,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落实支出责任。确保按时完成项目,防止资金沉淀,提升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对执行进度慢,形成结余结转资金的,坚决收回。

四是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在提出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时要求县市必须同时明确项目预期绩效目标,要求项目主管单位编制每个项目的绩效目标并实时对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跟踪监控,定期报送绩效目标执行监控结果。财政部门发现扶贫项目资金实际执行与绩效目标偏离的,及时督促整改。年度末财政部门对项目单位报送的绩效自评报告进行审核,并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财政扶贫资金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五是严格执行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州县财政部门将分配下达的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在资金总量、分配结果、使用方向和使用单位等方面在州县政府网站上及时进行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督促监督项目实施单位对扶贫项目在乡镇的公开公示工作,进一步规范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加大监督力度,提高扶贫资金使用和扶贫项目安排、实施、管理的透明度。

二、调研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㈠ 财政扶贫资金前期支出进度慢,造成资金滞留闲置的问题。2017年度各县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慢,结余结转资金较大,我局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管力度,按照存量资金管理办法,将县市2017年度结余结转资金533.86 万元收回再分配,督促各县市及项目实施单位按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支付项目资金,于2018年11月底全部支付完毕(质保金除外)。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 95.3%,达到年度结余资金不超8%的要求。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前期支出进度较慢,由于部分资金到位较晚,7月份支出进度降到15.74%,经过督促项目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县市财政部门加大资金支出力度,目前支出进度达到89.98%。

㈡ 通过实地现场调研项目实施情况,发现项目实施单位未及时协调解决影响施工进度的问题。如博乐市乌镇巴都根营房村建设3.25公里农村公路项目,由于该村整体规划,电线杆、数木等未及时迁移,影响了道路施工;博乐市乌镇尕格茨根介格得村建设3.82公里农村公路,由于安全饮水项目入户管网未完工,影响了道路的铺设;温泉县哈镇乌拉斯塔村建设3.2公里农村公路项目,由于基础砂石料需要从塔秀乡运来,影响了施工进度。调研了解情况的同时,要求县市相关部门务必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10月底之前所有项目完工,扶贫资金除质保金外全部支出完毕。

三、原因分析

一是对督促县市及项目主管部门加快实施项目进度力度不够。扶贫资金项目前期实施进度慢及项目变更等原因,做为职能部门,虽然通过电话、督导县市财政局对项目单位发送督促函等措施进行了督促项目实施进度,但督促及采取的措施办法等的力度不够,影响了扶贫资金前期的支出进度。

二是对财政扶贫资金监管的措施力度不够。博州财政局虽然通过多种措施加强了对财政扶贫资金的监管,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利用财政扶贫资金监控平台加强对扶贫资金预算执行的全程监控使用还不到一年,对扶贫资金监管还有许多需要完善和加强的方面,以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及对策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坚持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政治站位,深化使命担当,强化脱贫攻坚双组长责任制,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和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及时传达学习脱贫攻坚相关政策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解决扶贫领域存在问题,持续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进一步巩固做好扶贫资金闭环监管工作,严格执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格审核支付范围,严格审核用款计划,复核报账资料,严格审核原始票据的齐全性和关联性,防止资金使用不精准、挤占、挪用、虚报冒领,防止虚假事项及不合规发票,“白条”入账套现等情况发生。

三是强化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扶贫资金入库立项项目评审,着力源头管控。应对进入扶贫项目库的项目从地域特色、产业发展前景、建设时间、资金需求和扶贫效果等多方面进行预评价,以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的精准性。财政部门与项目部门做好对接,从扶贫项目库建立、资金投入、资金拨付、资金监管和资金使用成效等方面,严格进行全面规范管理,切实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扶贫办 供稿)

联系电话:2317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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