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体执行情况
截至目前自治州拨付各县市中央、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513万元,其中:博乐市3515万元、精河县1139万元、温泉县3859万元。各县市财政扶贫资金实际支出3691.08万元,支出进度43.36%。其中:扶贫发展资金5496万元,实际支出2145.24万元,支出进度39.03%;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862万元,实际支出1529.62万元,支出进度53.45%;国有贫困农牧场资金155万元,实际支出16.22万元,支出进度10.46%。
二、各县市预算执行情况
博乐市:财政扶贫资金3515万元,实际支出1639.54万元,支出进度46.64%。其中:扶贫发展资金2060万元,实际支出800.59万元,支出进度38.86%,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455万元,实际支出838.95万元,支出进度57.66%。
温泉县:财政扶贫资金3859万元,实际支出1651.04万元,支出进度42.78%。其中:扶贫发展资金2527万元,实际支出1010.15万元,支出进度39.97%;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203万元,实际支出632.67万元,支出进度52.59%;国有贫困农牧场资金129万元,实际支出8.22万元,支出进度6.37%。
精河县:财政扶贫资金1139万元,实际支出400.50万元,支出进度35.16%。其中:扶贫发展资金909万元,实际支出334.50万元,支出进度36.80%;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4万元,实际支出58万元,支出进度28.43%;国有贫困农牧场资金26万元,实际支出8万元,支出进度30.77%。
三、各县市完成支出进度情况
按照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序时支出进度要求,截止4月底支出进度应达到40%。各县市预算支出进度依次为:博乐市46.64%、温泉县42.78%、精河县35.16%。博乐市、温泉县达到序时支出进度,精河县未达到本月序时支出进度。
审核人:刘慧
(扶贫办 刘慧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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