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规范代理记账业务,根据新《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的相关规定及州财政局工作部署要求,博州财政局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对博乐市、精河县、阿拉山口20家代理记账总机构开展了年度备案工作。现将博州代理记账行业2020年度备案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截止2020年4月30日,博州应开展年度备案的代理记账机构共20家,其中实际完成年度备案的代理记账机构共有19家,不满足持续符合执业许可条件的1家: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慧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㈠报备情况较好的会计师事务所19家
博乐市祥合财务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博乐市德勤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博乐市卓远财务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弘博诚信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博乐市税勤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博州海晟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博乐市闫赵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天诚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博乐市立晟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博州金诚诺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弘鑫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睿智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润通嘉和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精河县锦美财务服务有限公司、精河县利怛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红丰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阿拉山口市嘉信财务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山口市新时代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㈡需要在审核中需做整改的代理记帐机构1家
1.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金诚信财务服务有限公司及精河县锦美财务服务有限公司在审报时还未完成2019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课程,已通知其公司待课程学完考试成绩合格后将纸制材料盖章送来。
2.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慧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通知其在60日内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将撤销其代理记账资格。
二、处理情况
(一)对报备情况较好的代理记账机构予以表扬。
(二)审核中需做整改的代理记帐机构督促其公司待课程学完考试成绩合格后将纸制材料盖章报送。
(三)对不满足持续符合执业许可条件的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慧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通知其在60日内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将撤销其代理记账资格。
附件1.新疆博州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汇总表
审核人:黄维秀
(州财政局财政监督和会计管理科 黄维秀 供稿)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