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信诈骗呈逐年上升趋势。骗子手段不断翻新,诈骗犯罪屡屡得逞,且涉案金额越来越大,已成为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
5月24日,博乐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赵心向记者介绍,受疫情影响,企业、商户周转资金短缺,嫌疑人利用受害人急需用钱的心理,通过短信、网页、冒充银行或贷款公司工作人员,以短信链接、广告电话、微信聊天等方式要求受害人下载仿冒网络贷款APP、或以收取手续费、保证金、检验还款能力等各种理由要求受害人转账汇款。与之相对应的贷款、代办信用卡类诈骗高发。
这样的“购物” 你敢买吗?
今年2月21日,博乐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辖区群众苏某报案称:其在网上购买物品被诈骗2万余元。经调查,2月10日,嫌疑人马某通过微信向被害人苏某推销煤炭,苏某对对方先付款再发货表示怀疑,马某随后给苏某发送了一张温泉县货车司机用微信付款购买煤炭的截图,苏某与货车司机联系确实确有此事后,对马某产生信任,于2月18日,通过电话向周某订购了4车煤炭,并用微信向对方转账货款21800元。马某收款后失联。
“我们立即对案件‘资金流、通讯流、人员流’进行深度分析,最终确定犯罪嫌疑人在伊宁县活动,我们连夜前往伊宁县,与当地警方协同配合,将马某成功抓获归案,并搜查、扣押涉案手机一部、涉案银行卡2张。”博乐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新型网络犯罪侦查中队民警徐振说。
原来,马某因沉迷网络赌博欠下高额债务,自2019年11月以来,他在多个微信群聊中套取需购买煤炭人员的微信号码,主动联系对方谎称出售煤炭,并以疫情防控期间需要先付款后发货为由,共诈骗新疆、甘肃等地11名被害人,刑侦大队迅速向博乐市辖区以外10个地区发出协查,最终破获系列诈骗案件11起,挽回群众财产损失合计11.3万元。
这样的“贷款” 你敢贷吗?
“网络办理‘小额贷款,无抵押,快速放款’”、“网络贷款,无需征信,当天放贷”……这样的好事,对于资金周转困难的借款人来说,非常具有诱惑力,加上借款人急于筹钱的迫切心理,不经仔细辨别便落入诈骗分子精心设计的陷阱中,使得贷款诈骗分子能够屡屡得逞。
2020年5月,博乐市辖区居民魏某用手机上网时,看到某网站“5分钟到账,无抵押、利息低” 的贷款广告,通过“扫码”下载某金融APP,并根据“客服”要求,填写了个人信息和贷款金额。随后“客服”以缴纳工本费、缴纳解冻资金、缴纳修改资料费、缴纳刷信用费为由,诈骗受害人共计13600元。
同月,博乐市辖区居民赵某接到陌生电话,对方称可以向其提供贷款服务。赵某添加对方提供的QQ号码进行咨询,对方以“某银行信贷部工作人员”的身份,向受害人办理贷款业务。受害人根据对方要求申请贷款后,对方以缴纳关联账户启动资金、缴纳验证还款能力资金、缴纳账户冻结资金为由,诈骗受害人赵某8万元。
侦查民警钱富康说:“不要随意在网络上申请贷款,办理正规的贷款业务不需要提前缴纳任何费用,凡是声称‘无需抵押、无需担保、放款速度快’,要求缴纳‘保证金’‘解冻费’等各种手续费的,一律是骗子。”
博乐市网络办理贷款、信用卡类诈骗案件及虚拟网络购物、兼职、刷单诈骗类案件发案数多,占比立案总数的65.96%。
受骗人群
冒充身份类诈骗损失金额较大,受骗群众年龄特点一般在30至50岁之间,占受害总人数的50%以上;
被骗群众职业无特定条件,受害者包括社会各个阶层,其中单位职工、个体商户占比较高。
今年1至5月,博乐市公安局共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94起,占全市侵财类案件立案总数的43.32%;较去年同期相比少立案126起,立案下降57.27%。损失金额221.2万元,同比,损失减少182.1万元,损失金额下降45.15%。
博乐市公安局民警向市民宣传“防骗”知识。博尔塔拉报全媒体记者张晓敏 摄
为了提高市民的“防骗”意识
博乐市公安局民警也是操碎了心
做了一系列的“防骗”宣传
博乐市公安局根据不同时期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特点、类型和手段的变化,动态调整宣传形式及内容,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地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侵害的群体开展定向宣传。
博乐市公安局民警在商场内宣传“防骗”知识。博尔塔拉报全媒体记者张晓敏 摄
今年“五一”小长假及其他节点期间,博乐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在博乐市会展中心、第二届海棠文化旅游节及人员集中场所,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讲解犯罪分子惯用的诈骗套路和手段、宣讲近期的典型案例等方式向来往群众普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识。
同时,对辖区易受骗群体,特别是老年人开展有针对性的一对一宣传工作。
警方提示
不要因贪图便宜轻信陌生人的诱惑,
轻易透露自己的身份信息,
遇到可疑情况要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电话。
审核人:黄维秀
(博州财政局财政监督和会计管理科 周洁供稿)2315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