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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推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2019年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规定和做法基础上,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财办库〔2021〕14号)和自治区财政厅要求,2月23日,博州财政局组织全面开展自治州本级各单位、各县(市)财政部门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工作。
本次专项清理工作清理范围主要包括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外,各单位通过入围方式设置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供应商库。清理时间从2021年2月25日至3月20日。本次清理采取单位自查和财政部门重点核查相结合的方式。
同时,博州财政局开设举报邮箱,鼓励社会公众对违规设置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的情况进行监督。
通过此次清理工作将进一步优化我州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
审核人:王晓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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