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新疆第三次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财政工作会议、自治州党委经济工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州财政局紧密围绕自治州“四大战略”新要求,按照“两年快起步”工作部署,结合自治州财政工作任务,制定《自治州财政局2021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为自治州“3+1”重点工作任务、新年度财政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夯实基础。
明确目标责任。《自治州财政局2021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具体分解为10个方面、57项具体工作任务,责任具体到县市财政局和局各科室(中心),明确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人,压实了责任。严格考核标准。为激励财政干部积极进取,奋勇争先,州财政局将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与年度绩效、年终评优评先、职务职级晋升挂钩,年底将对表现优秀的县市、科室(中心)予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予以问责。加强监督检查。为全面完成好自治州“3+1”重点工作任务,采取主要领导每月一调度,各任务单位每季度报小结的形式督促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取得实效,努力为自治州经济建设发展做出财政贡献。
审核人:赵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