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州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更好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经济的有效拉动作用,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梳理报送2021年自治区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需求的通知》(新财债﹝2021﹞5号),结合我州政府债务风险、财力状况、建设投资需求等因素,我州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按照专项债券投向范围、使用管理条件,认真梳理专项债券项目,逐项审核把关,切实做好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工作。
一是明确债券资金投向。新增专项债券必须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资本支出。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重点用于交通、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物流、市政和产业园区、国家重大战略、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九类领域。不安排用于租赁住房建设以外的土地储备项目,不安排一般房地产项目,不安排产业项目。
二是严禁用于负面清单。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不得用于偿还工程欠款、化解存量政府隐性债务、偿还债券利息等;不得用于人员工资、补助、单位运转等经常性支出;严禁用于绿化、亮化、景观等项目支出;严禁用于项目可研编制、招投标、监理等项目前期费和预备费等。确保债券资金使用要形成实物工作量。
三是严格对应债券项目。专项债券必须一一对应到具体建设项目。必须是有一定收益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必须是经济社会效益比较明显、群众期盼、早晚要干的政府投资项目。优先安排在建项目,新开工项目必须确保项目前期手续完备、各项审批程序规范、具备施工条件,能够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避免资金长期闲置。
四是优先安排重大项目。项目投向必须符合国家确定的投向领域,优先安排纳入相关规划的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确定重大项目。
五是逐项核实预期收益。必须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具有稳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专项债券项目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必须由专业机构编制出具。严格对项目预期收益进行逐项审核,确保预期收益完全覆盖债券还本付息。
经审核,我州共上报专项债券项目214个,新增债券资金需求426.5亿元。其中:博乐市项目132个,资金需求306.2亿元。阿拉山口市项目10个,资金需求32亿元。精河县项目25个,资金需求35.9亿元。温泉县项目38个,资金需求38.4亿元。州本级项目9个,资金需求14亿元。
审核人:赵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