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制度安排,发挥着民生保障安全网、收入分配调节器、经济运行减震器的作用,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
一、调研发现与群众期盼: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提升与普惠性保障
期盼:农村老年人普遍反映养老金水平偏低,希望进一步提高农民养老金待遇。部分未参保老年人希望建立普惠式基础养老金制度,确保所有老年人都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障。
案例1:博州乡镇农村多名老人表示,“现在每月养老金只有200多元,基本生活都难以保障,希望能多涨一点。”
案例2:“2024年我母亲缴纳了550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前我的经济还算宽裕,想给母亲再多交一点,以后的养老金也可以高一些,通过社区了解到子女可以给家里老人慈善补助的支持,我给她资助了5500元,也是尽了自己的一份孝心,办理过程也非常方便。”精河县大河沿子镇肖女士开心的说。
自治区2024年试点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和个人资助政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和个人可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提供资助,最高不超过5500元,资助金额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并按国家规定计息,从而大幅度提供个人养老金待遇水平。鼓励子女或其他家庭成员对正在缴费人员进行资助,资助人可携带本人和资质对象的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资助业务。截至目前,我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一个村队,个人资助11人、资助金额6.05万元。
二、建议与对策
一是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完善普惠性保障。建议加快建立普惠式基础养老金制度,逐步提高农民养老金水平,未来几年,对城乡居民基层养老金每年提高30-50元,尽快缩小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障水平差距,争取尽快达到500元左右水平,确保所有老年人都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障。同时国家财政拿出一部分财力提高对应补贴力度,鼓励城乡居民多缴多得。
二是聚焦农民,提高参保质量。优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引导城乡居民就业者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具体来说就是从居民中分离出真正的居民(参考家庭收入、土地等因素),可考虑由政府代行农民雇主之责,分担一半缴费责任,以使其养老金水平稳步提高。同时,将非农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畴,适用强制性参保。最终形成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主体、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为兜底的养老保险格局。
三是推动农村劳动者高质量就业参保。推动农民工、农村劳动者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者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实现就业即包含保险。优化政府责任、发展集体经济助力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有效性的提升。面向边疆地区重点群体提供参保补贴政策,如城乡特困人员、护边员等。细化集体补助、个人资助等条件,研究家庭子女开展针对父母的个人资助政策。
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1日
审核人: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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