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生态修复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州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任务,按照自治州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大力支持下,由州自然资源局组织申报的新疆西天山北麓艾比湖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成功获得国家批准,这是博州践行“生态立州”战略的具体举措,也是守护艾比湖流域生态系统的关键行动。
该项目实施以集中连片修复为重点,按照“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荒则荒”的原则,治理历史遗留矿山图斑362处,总投资5.4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亿元,地方配套资金2.45亿元,修复面积20836.8亩,消除矿山地质环境隐患点32处,提质改造灌木林地301.56亩,修复退化草地9804.15亩,新增草地6659.55亩,新增耕地1003.35亩。项目实施后将抑制项目区水土流失趋势,增强水源涵养功能和固碳增汇能力,提高生态系统质量,改善区域人居环境,为博州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巩固我国西北地区生态安全贡献博州力量。
下一步,博州将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项目管理要求,加强资金监管与工程质量把控,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实施,全力将废弃矿山“生态伤疤”转化为绿色发展“生态名片”,切实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让生态红利惠及各族群众。
审核人:刘文新